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 |
起拍价:14元 | 保证金:2 元 | |
评估价:2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龚法官 | 联系电话:010-83916475 |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拍卖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30日10时至2020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 xj.gpai.net/xj/Notice.do,户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红色餐椅(旧),布面
起拍价:14元,保证金:2元,增价幅度:0.2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实名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10-83916475龚晶法官,集中展示时间:2020年10月23日下午14:00至15:00。标的物存放地点:西城区宣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瑕疵情况:本标的以现状为准,无售后凭证和合格证明,请谨慎购买,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特别提示:该物品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到法院办理交割手续,本院不负责邮寄,请谨慎购买。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29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京0102执恢4782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965097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3916475龚晶法官
监督电话:010-82222314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52号
此公告同步在“公拍网”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拍卖须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30日10时至2020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 xj.gpai.net/xj/Notice.do,户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损坏、大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示:该物品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到法院办理交割手续,本院不负责邮寄,请谨慎购买。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网站的实名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0月29日15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11月7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京0102执恢4782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96509781),并在全部余款缴纳后立即与法官电话联系,并在指定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5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10-83916475龚晶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10-8222231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标的物介绍
特别提示:本拍品只支持自提,外地竞买人请谨慎考虑,理性参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红色餐椅(旧) | |
拍卖依据 | 司法裁定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数量及类别 | 一把 |
存放地点 | 西城区宣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扣押 | |
拟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红色餐椅(旧),本标的能否正常使用不详,以实物交付为准。瑕疵情况: 本标的以现状为准,无售后凭证和合格证明,请谨慎购买,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红色餐椅(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韩晓彤,竞买号:L3282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4元(壹拾肆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10-31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