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0 |
起拍价:703545元 | 保证金:140,000 元 | |
评估价:1,005,064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山东司辅 | 联系电话:15610186006 |
拍卖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0日10时至2020年11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gpai.net/sf/court.do?id=185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历下区窑头路9号2号楼4-202
起拍价:703545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标的信息:
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总层数 | 所在 层数 | 规划用途/实际用途 |
济南20180141307 | 历下区窑头路9号2号楼4-202 | 54.37 | 5 | 2 | 住宅 |
房屋瑕疵:有人居住
三、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日除外),竞买人自行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 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竟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规定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暖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所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5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0)鲁0102执恢577号房产拍卖余款”。
户 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账 号:1100314000000004379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15610186006 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9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拍卖须知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0日10时至2020年11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gpai.net/sf/court.do?id=1852),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历下区窑头路9号2号楼4-202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 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 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煤、暖、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拍卖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5日内缴纳拍卖余款,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的办理。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0)鲁0102执恢577号房产拍卖余款”。
户 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账 号:1100314000000004379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 15610186006 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9日
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总层数 | 所在 层数 | 规划用途/实际用途 |
济南20180141307 | 历下区窑头路9号2号楼4-202 | 54.37 | 5 | 2 | 住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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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历下区窑头路9号2号楼4-202”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王红生,竞买号:D8821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703545元(柒拾万叁仟伍佰肆拾伍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11-21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