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0 |
起拍价:2868000元 | 保证金:500,000 元 | |
评估价:5,120,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樊法官 | 联系电话:023-40245330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0年11月15日10:00时起至2020年11月16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gpai.net/sf/search.do?action=court&cityNum=500115,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重庆市长寿区桃花西路8号1幢负1-1至负1-46、负1-51、负1-52、负1-54至负1-69共64个车位
标的物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桃花西路8号1幢负1层,详见“标的物拍卖清单”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 物业公司名称:中心花园物业,联系电话:17347854387,车位管理费50元/月。据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向物业了解,截止2020年9月,此标的物不欠物业管理费,小区月租车位无固定车位且物业随时可以协调月租车辆停放位置。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标的物拍卖清单
车位编号 | 房地证号 | 面积(㎡) | 车位编号 | 房地证号 | 面积(㎡) |
负1-1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373号 | 40.65 | 负1-33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309号 | 42.41 |
负1-2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822号 | 40.65 | 负1-34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310号 | 42.41 |
负1-3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347号 | 40.65 | 负1-35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17号 | 48.78 |
负1-4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823号 | 44.18 | 负1-36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39号 | 40.65 |
负1-5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354号 | 44.18 | 负1-37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39号 | 42.41 |
负1-6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824号 | 40.65 | 负1-38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92号 | 42.41 |
负1-7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36号 | 40.65 | 负1-39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44号 | 42.41 |
负1-8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45号 | 40.65 | 负1-40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89号 | 40.65 |
负1-9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48号 | 42.41 | 负1-41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81号 | 40.65 |
负1-10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52号 | 42.41 | 负1-42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47号 | 40.65 |
负1-11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57号 | 42.41 | 负1-43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49号 | 44.18 |
负1-12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60号 | 42.41 | 负1-44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76号 | 44.18 |
负1-13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34号 | 42.41 | 负1-45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72号 | 40.65 |
负1-14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95号 | 42.41 | 负1-46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71号 | 40.65 |
负1-15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97号 | 42.41 | 负1-51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51号 | 40.65 |
负1-16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20号 | 42.41 | 负1-52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695号 | 40.65 |
负1-17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19号 | 42.41 | 负1-54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94号 | 44.18 |
负1-18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18号 | 44.18 | 负1-55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87号 | 40.65 |
负1-19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16号 | 42.41 | 负1-56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75号 | 40.65 |
负1-20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14号 | 42.41 | 负1-57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74号 | 40.65 |
负1-21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12号 | 42.41 | 负1-58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68号 | 40.65 |
负1-22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58号 | 42.41 | 负1-59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65号 | 40.65 |
负1-23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53号 | 42.41 | 负1-60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55号 | 40.65 |
负1-24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91号 | 42.41 | 负1-61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50号 | 40.65 |
负1-25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93号 | 42.41 | 负1-62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42号 | 40.65 |
负1-26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97号 | 42.41 | 负1-63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20号 | 40.65 |
负1-27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86号 | 42.41 | 负1-64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32号 | 42.41 |
负1-28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78号 | 42.41 | 负1-65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44号 | 42.41 |
负1-29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63号 | 42.41 | 负1-66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49号 | 42.41 |
负1-30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54号 | 42.41 | 负1-67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67号 | 42.41 |
负1-31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62号 | 42.41 | 负1-68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70号 | 42.41 |
负1-32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277号 | 42.41 | 负1-69 | 206房地证2014字第02188号 | 42.41 |
双方协议价:512万元,起拍价:286.8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负责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4、标的物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向委托法院退款)。其他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大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公拍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公拍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公拍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于竞买开始前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6日前与执行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为拍卖款。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1月23日前缴纳,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或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账号:4501010400106141,联行号:31365300061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拔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或登录www.fp580.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法拍我帮您”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23-40245331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0249745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附:执行裁定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1月15日10时至2020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平台上(网址,http://s.gpai.net/sf/search.do?action=court&cityNum=500115,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0年11月6日前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或登录www.fp580.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法拍我帮您”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部分由买方先行垫付,凭发票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8、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9、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公拍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公拍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内,本标的物竞得者的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账号:4501010400106141,联行号:313653000618)。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或登录www.fp580.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法拍我帮您”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0249745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调查表 |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长寿区桃花西路8号1幢负1-1至负1-46、负1-51、负1-52、负1-54至负1-69共64个车位 | |
权证情况 | 产权证号 | 详见“标的物拍卖清单” |
标的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停车用房 |
钥 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有 |
抵押 | 有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详见“标的物拍卖清单” |
1.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2. 物业情况: 物业公司名称:中心花园物业,联系电话:17347854387,车位管理费50元/月。据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向物业了解,截止2020年9月,此标的物不欠物业管理费,小区月租车位无固定车位且物业随时可以协调月租车辆停放位置。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