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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乌鲁木齐景园巷105号颐园成功小区18栋1单元301室(无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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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165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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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319917060/0991-3690213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变卖起始价:165382.8 变卖预缴款:165,382.80 元 保证金: 20000元
评估价:237,278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3319917060/0991-3690213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1 1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屈国强名下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景园巷105号颐园成功小区18栋1单元301室(无产权证)。

评估价:237278元;起拍价:165382.8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重要提示:(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中划线文字,如不认真阅读的,在拍卖成交后悔拍的所有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竞买人请在2020年1119日前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查看,自行拍卖标的物向所在地社区、村委会、颐园成功小区物业公司咨询;

2、此次拍卖的房产所在小区颐园成功小区整体楼栋无产权备案无土地使用权手续,小区建设于二工乡三宫村集体土地上,是否有所在地村委会的审批建造手续及用地手续请自行向当地村委会咨询了解;

3、此次拍卖房产的评估报告及测绘报告请竞买人在2020年9月3日前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自行查阅或在公拍网自行查阅;

4、房间内居住80多岁老人,人民法院不易采取强制腾迁,请有意竞买人必须重点注意;

5、此房拍卖成交后因此次拍卖房产无任何产权备案,故人民法院无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强制备案过户,此次拍卖为使用权的拍卖,后续拍卖成交后在对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及过户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和承诺;

6、此房产拍卖后是否能享受土地房产补助款征迁款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答复,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此次拍卖的房产系无产权手续及土地使用手续,拍卖房屋现状(使用权),新疆德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新德旺房估价字第202004039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的面积依据为新疆兆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作出的兆新测字202006(18)面积测量报告;

2、此次拍卖为房产使用权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能否办理产权手续请在竞买前自行了解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拍卖成交后如遇房屋土地征迁的情形是否依据拍卖成交手续领取土地房产征迁补偿款或享受土地房产征迁房产置换补贴的请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土地房产征迁补偿管理部门咨询或征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人民法院对此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颐园成功小区整体暂无产权证后期是否能依据人民法院拍卖成交手续办理房产证及不动产证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

3、此次拍卖房产竞买人范围为拍卖房产所在地二工乡三宫村村民,非二工乡三宫村参与竞买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4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房产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土地使用审批手续、所有费用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此次拍卖房产内有被执行人亲属居住(老年人),拍卖成交后房房产交付期限暂不确定,极有可能采取强制腾迁措施,强制腾迁的费用由买受人垫付,具体房屋交付使用期限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和承诺

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账号:999000167000138911;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40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832206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问询电话:09913690231、13319917060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请认真阅读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1 1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屈国强名下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景园巷105号颐园成功小区18栋1单元301室(无产权证)。

评估价:237278元;起拍价:165382.8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重要提示:(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中划线文字,如不认真阅读的,在拍卖成交后悔拍的所有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竞买人请在2020年1119日前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查看,自行拍卖标的物向所在地社区、村委会、颐园成功小区物业公司咨询;

2、此次拍卖的房产所在小区颐园成功小区整体楼栋无产权备案无土地使用权手续,小区建设于二工乡三宫村集体土地上,是否有所在地村委会的审批建造手续及用地手续请自行向当地村委会咨询了解;

3、此次拍卖房产的评估报告及测绘报告请竞买人在2020年9月3日前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自行查阅或在公拍网自行查阅;

4、房间内居住80多岁老人,人民法院不易采取强制腾迁,请有意竞买人必须重点注意;

5、此房拍卖成交后因此次拍卖房产无任何产权备案,故人民法院无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强制备案过户,此次拍卖为使用权的拍卖,后续拍卖成交后在对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及过户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和承诺;

6、此房产拍卖后是否能享受土地房产补助款征迁款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答复,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此次拍卖的房产系无产权手续及土地使用手续,拍卖房屋现状(使用权),新疆德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新德旺房估价字第202004039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的面积依据为新疆兆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作出的兆新测字202006(18)面积测量报告;

2、此次拍卖为房产使用权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能否办理产权手续请在竞买前自行了解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拍卖成交后如遇房屋土地征迁的情形是否依据拍卖成交手续领取土地房产征迁补偿款或享受土地房产征迁房产置换补贴的请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土地房产征迁补偿管理部门咨询或征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人民法院对此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颐园成功小区整体暂无产权证后期是否能依据人民法院拍卖成交手续办理房产证及不动产证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

3、此次拍卖房产竞买人范围为拍卖房产所在地二工乡三宫村村民,非二工乡三宫村参与竞买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4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房产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土地使用审批手续、所有费用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此次拍卖房产内有被执行人亲属居住(老年人),拍卖成交后房房产交付期限暂不确定,极有可能采取强制腾迁措施,强制腾迁的费用由买受人垫付,具体房屋交付使用期限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和承诺

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账号:999000167000138911;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40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832206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问询电话:09913690231、13319917060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201901043568号)

标的名称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景园巷105号颐园成功小区18栋1单元301室(无产权证)

法律依据

(2019)新01043568号执行裁定书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拍品

所有人

被执行人:屈国强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建筑面积(㎡)

92.47

不动产权证号

所在层/总层数

三层

用途

居住

结构

砖混

朝向

西

四至情况

东:锦平苑小区;南:东风智慧园;西:空地;北:铁路线

开发程度

宗地内外达到“七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和场地平整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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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月1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乌鲁木齐景园巷105号颐园成功小区18栋1单元301室(无产权证)”进行网络变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屈秀梅,竞买号:R9508以最高应价竞得本变卖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65382.8元(壹拾陆万伍仟叁佰捌拾贰元捌角),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变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变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变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11-22 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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