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0 |
起拍价:1086515.1元 | 保证金:150,000 元 | |
评估价:1,207,239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创博公司、韩先生13809954567 | 联系电话:13809954567 |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月3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竞买人注意:1、自行实地勘察标的物(自行了解欠费情况)2、详细阅读划线部分和特别提示部分3、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及查看照片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0)新0104执1990号,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路169号商住楼(丽景水岸)36B栋6层1单元601室住宅,建筑面积约:225.99平方米,标的位于第6层。钢混结构,2011年8月30日竣工。起拍价中包括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公共配套设施及室内二次装修,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以上内容均为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新驰天中房估字(2020)第2-248-2号】的评估报告内容。
评估价:1207239元 起拍价:1086515.1元
保证金:150000元 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有意竞买人自行查看拍卖标的物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划线部分):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管理部门对买受人资格的要求;3、此次拍卖房产所拖欠的物业费、暖气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用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为保证正常使用请自行支付,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水卡电卡燃气卡的交付使用及补办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房屋内水电暖建筑结构防水设施是否齐备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如遇损坏的买受人自行修善;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所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该标的目前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在居住,拍卖成交后一段时间内买受人暂不能入住,极有可能发生人民法院强制腾迁的情形;5、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韩先生(本案被执行人)联系电话:13809954567
联系人:新疆创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69936050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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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月3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竞买人注意:1、自行实地勘察标的物(自行前往物业了解欠费情况)2、详细阅读划线部分和特别提示部分3、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及查看照片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0)新0104执1990号,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路169号商住楼(丽景水岸)36B栋6层1单元601室住宅,建筑面积约:225.99平方米,标的位于第6层。钢混结构,2011年8月30日竣工。起拍价中包括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公共配套设施及室内二次装修,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以上内容均为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新驰天中房估字(2020)第2-248-2号】的评估报告内容。
评估价:1207239元 起拍价:1086515.1元
保证金:150000元 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有意竞买人自行查看拍卖标的物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划线部分):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管理部门对买受人资格的要求;3、此次拍卖房产所拖欠的物业费、暖气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用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为保证正常使用请自行支付,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水卡电卡燃气卡的交付使用及补办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房屋内水电暖建筑结构防水设施是否齐备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如遇损坏的买受人自行修善;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所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该标的目前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在居住,拍卖成交后一段时间内买受人暂不能入住,极有可能发生人民法院强制腾迁的情形;5、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人:韩先生(本案被执行人)联系电话:13809954567
联系人:新疆创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69936050
案号:(2020)新0104执1990号,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路169号商住楼(丽景水岸)36B栋6层1单元601室住宅,建筑面积约:225.99平方米,标的位于第6层。钢混结构,2011年8月30日竣工。起拍价中包括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公共配套设施及室内二次装修,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以上内容均为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新驰天中房估字(2020)第2-248-2号】的评估报告内容。
(请详见阅读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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