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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9号裕鸿国际车位号2558的车位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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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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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803833091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300
起拍价:62000 保证金:10,000 元
市场价:64,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董警官 联系电话:1780383309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11310时起至202111410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9,户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9号裕鸿国际地下车位使用权。

 

起拍价:6.2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3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16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实地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一切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或解决。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应于20211617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112117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账号:938 018 801 316 820 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371-87089927  

   17337163059(开拍助手)

   17803833091 (董警官)         

 (如电话暂未接通,请发送短信,24小时内回复)

监督电话:0371-69520706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长安路与慈航路交叉口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11310时起至202111410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9,户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1617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出了详尽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12117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账号:938 018 801 316 820 78),并在十日内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安路与慈航路交叉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或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其他原因可能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或解决。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请谨慎参拍。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交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9520706

法院咨询电话:0371-87089927  

      17337163059(开拍助手)

17803833091 (董警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9号裕鸿国际车位使用权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XXX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书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9号裕鸿国际车位使用权。

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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