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6000 |
起拍价:1265761.7元 | 保证金:120,000 元 | |
市场价:1,808,231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高法官 | 联系电话:0371-69898060 |
拍卖公告
新密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22日10时至2021年2月23日10时在新密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账户: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49号2号楼16层348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建筑总层数为17层,该房产位于16层,有电梯,建筑面积139.25平方米,该写字楼对外交通便捷,生活设施完备,目前该房产处于租赁状态。房屋能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去房管、土地部门咨询,本院拍卖房屋为现状拍卖,是否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此房屋可能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及房产过户的契税等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己承担,法院概不负责,请竞买人谨慎考虑。本次拍卖为网络询价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责任,不负责本标的物的质量等相关问题。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在拍卖前拖欠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属地房管局房屋过户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房屋无法正常过户的风险。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3月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新密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账号:77700100000088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371-69898115
咨询电话:0371-69898060(高法官)
新密市人民法院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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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规定的期间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以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为准),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新密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账号:777001000000887),
并持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西段)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贷款手续,请务必于指定的尾款交纳期限之前交纳,如无法如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费用自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371-69898115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新密市人民法院
司法网络拍卖房产个人贷款须知
1. 为了提高我院拍品的竞拍成功率,降低竞拍门槛,同意符合贷款的拍品进行贷款,但需向提供贷款的银行进行提前审批,审批通过后,确定发放贷款时间,贷款事项由竞买人与银行自行办理,本拍品是否符合银行贷款政策以银行审批为准,与拍卖单位无涉。
2.为了方便竞拍人申请贷款,请竞拍人在开拍前7个工作日到银行服务单位(胜宝拍卖)提交贷款审批所需资料,进行贷款预审。
3.河南胜宝拍卖有限公司可为拍品提供产权调查,物业调查,隐形税费预算,交税、过户、贷款金融支持等相关服务。
贷款审批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服务热线:0371-61316233 15617960101。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网络询价)
拍品名称 |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49号2号楼16层348号房产一处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拍品现状 | 正常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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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49号2号楼16层348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建筑总层数为17层,该房产位于16层,有电梯,建筑面积139.25平方米,该写字楼对外交通便捷,生活设施完备,目前该房产处于租赁状态。房屋能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去房管、土地部门咨询,本院拍卖房屋为现状拍卖,是否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此房屋可能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及房产过户的契税等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己承担,法院概不负责,请竞买人谨慎考虑。本次拍卖为网络询价拍卖。 特别说明 1.河南胜宝拍卖有限公司可为拍品提供:拍前咨询、法拍知识讲解、风险评估、隐形税费预算、贷款金融支持、过户等相关咨询。 2.本拍品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河南胜宝拍卖有限公司0371-61316233 15617960101.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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