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0 |
起拍价:11297000元 | 保证金:1,130,000 元 | |
评估价:16,138,5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张先生、吴小姐) | 联系电话:13764149718/021-63870555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9日10时至2021年3月12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评估价:1613.85万元;
起拍价:1129.7万元;保证金:113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1年3月9日10时至2021年3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3月4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1年3月26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1年3月4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0555转0张小姐 13764149718 吴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1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6122809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2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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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9日10时至2021年3月12日10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人名称 | 认缴额 | 实缴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2,250 | 45% | 2,250 | 45%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50 | 35% | 1,750 | 35% |
王世皓 | 1,000 | 20% | 1,000 | 20% |
合计 | 5,000 | 100% | 5,000 | 100% |
2、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近年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5月 |
总资产 | 6,357.36 | 6,252.11 | 6,231.66 |
总负债 | 1,892.21 | 1,975.69 | 1,888.30 |
所有者权益 | 4,465.15 | 4,276.42 | 4,343.36 |
近年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1-5月 |
营业总收入 | |||
营业总成本 | 304.02 | 265.27 | 73.09 |
营业利润 | -176.90 | -188.63 | 66.69 |
利润总额 | -175.87 | -188.73 | 66.94 |
3、以上数据摘自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大宏评报字[2020]第2045号》上海市虹口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2021年3月4日16时前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拍卖辅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1年3月4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1年3月2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所涉及的税金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三、拍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0年5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大宏评报字[2020]第2045号》上海市虹口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九、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0555转0 63875555转0 张小姐 吴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1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6122809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2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0)沪0109执2200号
拍品名称 | 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权利限制情况及 瑕疵情况 | 质权人:上海保德盈创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冻结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0935191936 企业名称: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09000655763 法定代表人:王世皓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18年09月28日 营业期限自:2014年04月15日 营业期限至:2034年04月14日 登记机关: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170号3幢10楼004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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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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