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模式:变卖 | 变卖期:60天 | |
竞价期:24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 |
变卖起始价:28800元 | 变卖预缴款:28,800 元 | 保证金: 2000元 |
评估价:28,8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李克东 | 联系电话:18999876290/0991-4680073 |
变 卖 公 告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2月4日上午11时至2021年4月4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A013F0雷诺风景牌车一辆
评估价:36000元;
变卖价:28800元;
保证金:2000元;
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1年2月4日上午11时至2021年4月4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28800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的买受人原支付的28800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竟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28800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的方式参与竞买。竞买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竟得。竞买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竟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限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加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果无竞买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者,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本院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在乌鲁木齐市乌拉泊新疆化肥厂附近。该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本院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标的物的提取等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拍卖法院: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克东
咨询电话:0991-4680073 18999876290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田园路5号。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7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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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 买 须 知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2月4日上午11时至2021年4月4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A013F0雷诺风景牌车一辆。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质量不保。外观、质量车况等均以现状为准。法院无法提供除行车证之外该标的的任何相关证书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件、附件、技术资料、证书等缺失),所竞得的标的物的质量、车况等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移交。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物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与法院无关。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拍品缺损等情况,与法院无关。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变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二级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银行行号:310881000088;账号:0154900215127),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8楼825办公室)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该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欠费均由买受人与车辆所有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监督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拍卖机构: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克东
咨询电话:0991-4680073、18999876290
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田园路5号。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7日
车辆所有人 |
李明泽 |
车牌号 |
A013F0 |
品牌型号 |
雷诺风景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车辆识别代码 |
VF1RMREB67D566255 |
注册日期 |
2007年10月12日 |
发动机号码 |
F4R1771CO79546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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