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0 |
起拍价:2363700元 | 保证金:240,000 元 | |
评估价:2,363,7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展唐助拍 | 联系电话:400-8199090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5月22日10时至2021年05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gpai.net/sf/court.do?id=325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www.gpai.net/sf/),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醒:无钥匙,有抵押,未腾空,有占用。租赁合同由被执行人王振凯与贵阳四合院饮食有限公司签订,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法院挂网拍卖日,未有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其它租赁合同。
一、拍卖标的: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79号1-2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08.61平方米,产权证号:016054云)
评估价:236.37万元;起拍价:236.37万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产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面积差异在3%以内,多不退少不补!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数额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展唐助拍”将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1年05月21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05月3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0701640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1-858126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 400-819-9090。
公拍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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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5月22日10时至2021年05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gpai.net/sf/court.do?id=325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特别提醒:无钥匙,有抵押,未腾空,有占用。租赁合同由被执行人王振凯与贵阳四合院饮食有限公司签订,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法院挂网拍卖日,未有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其它租赁合同。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79号1-2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08.61平方米,产权证号:016054云)
评估价:236.37万元;起拍价:236.37万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05月21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05月21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05月3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按网拍系统提示支付,详细请咨询“展唐助拍”,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1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展唐助拍”将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联系电话:400-819-9090。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0701640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领取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数额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851-858126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 400-819-9090。
公拍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商业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79号1-2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08.61平方米,产权证号:016054云)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0)黔01执恢259号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016054云 | ||
土地产权证 | / | ||
标的所有人 | 王某某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0年7月10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业 | |
土地用途 | 出让 | ||
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有占用,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占用人协商交付 | ||
租赁情况 | / | ||
落户情况 | 不详 | ||
经营情况 | 须买受人实地确认 | ||
钥 匙 | 无钥匙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由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 |
抵押 | 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08.61平方米 | |
公摊总面积 | / | ||
土地总面积 | / | ||
房产年龄 | / | ||
装修情况 | 须买受人实地确认(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 ||
房屋户型 | 须买受人实地确认 | ||
所在楼层 | 位于楼栋地上2层 | ||
房屋朝向 | 须买受人实地确认 | ||
周边配套 | 外联道路有黔灵西路等, 道路状况一般,无交通管制。周边有银海大厦、贵阳市黔灵小学、中国工商银行、 贵阳二中、贵阳爱丽医院等。出入可利用交通 工具3路、7路、19路公交车等以及出租车。停车便利度 一般,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 周边环境较好,无空气、水、噪声、辐射、固体废弃 物等污染周边绿化率高。 外部配套 设施状况 基础设施 周边基础设施已达到"六通",道路、供水、排水(雨 水、污水)、供电、通信、通气等设施的完备。人文环境 所在地区居民素质较较好,治安较好 。 | ||
其他介绍 | 特别提醒:无钥匙,有抵押,未腾空,有占用。租赁合同由被执行人王振凯与贵阳四合院饮食有限公司签订,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法院挂网拍卖日,未有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其它租赁合同。各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认可,一切瑕疵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现状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数额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236.37万元 | |
费用总价 | 以实际产生为准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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