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模式:变卖 | 变卖期:60天 | |
竞价期:24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0 |
变卖起始价:10329000元 | 变卖预缴款:10,329,000 元 | 保证金: 1040000元 |
评估价:16,138,5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张先生、吴小姐) | 联系电话:13764149718/021-63870555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日10时至2021年8月1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评估价:1613.85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1032.9万元;保证金:104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变卖时间:2021年6月2日10时至2021年8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1032.9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1032.9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1032.9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竞买人须为与变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变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
九、对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5月28日前与变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变卖平台上公示。
十、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变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变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变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1年5月28日16时前通过变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0555转0张小姐 13764149718 吴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1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6122809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8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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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日10时至2021年8月1日10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本场变卖会的竞买人须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四、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人名称 | 认缴额 | 实缴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2,250 | 45% | 2,250 | 45%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50 | 35% | 1,750 | 35% |
王世皓 | 1,000 | 20% | 1,000 | 20% |
合计 | 5,000 | 100% | 5,000 | 100% |
2、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近年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5月 |
总资产 | 6,357.36 | 6,252.11 | 6,231.66 |
总负债 | 1,892.21 | 1,975.69 | 1,888.30 |
所有者权益 | 4,465.15 | 4,276.42 | 4,343.36 |
近年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1-5月 |
营业总收入 | |||
营业总成本 | 304.02 | 265.27 | 73.09 |
营业利润 | -176.90 | -188.63 | 66.69 |
利润总额 | -175.87 | -188.73 | 66.94 |
3、以上数据摘自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大宏评报字[2020]第2045号》上海市虹口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2021年5月28日16时前向变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变卖辅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21年5月28日16时前通过变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变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变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买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十一、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所涉及的税金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场变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变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三、变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0年5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大宏评报字[2020]第2045号》上海市虹口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四、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变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变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九、若发现本次司法变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0555转0 63875555转0 张小姐 吴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1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6122809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8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0)沪0109执2200号
拍品名称 | 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深圳市中大金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权利限制情况及 瑕疵情况 | 质权人:上海保德盈创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冻结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0935191936 企业名称: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09000655763 法定代表人:王世皓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18年09月28日 营业期限自:2014年04月15日 营业期限至:2034年04月14日 登记机关: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170号3幢10楼004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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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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