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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7号第1幢、第2幢不动产(整体拍卖)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4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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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503330367/400-8802612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0
起拍价:42000000 保证金:8,000,000 元
市场价:42,00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道本 联系电话:18503330367/400-8802612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8910时至810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7号第1幢、第2幢不动产(整体拍卖),权证号为:0000021393,第1幢不动产证载建筑面积:11589.32平方米,第2幢不动产证载建筑面积:1399.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6364.4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起拍价:4200万元,竞买保证金:80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拍卖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对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部分成交价款,未能竞得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3、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自愿承担一切风险。

2、买受人应当将拍卖余款在202181517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港城支行,账号:607010120109003179),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如有房屋结构、四至界点确认、四邻指认与原权属证书内容发生改变的或需要协调解决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本次拍卖标的不包括室内装修、家具物及其他室内财产,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与经办法官或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并实地看样。如因买受人前期未与拍卖辅助机构或经办法官联系而对拍卖标的物不能全面了解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拍卖标的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登记机关办理。拍卖标的有关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和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7、标的目前无水、电、暖气,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解决。

8、标的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五、标的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

六、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730日前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七、与本案拍卖标的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办理竞拍手续参与竞拍,人民法院不再另行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办理参拍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标的物展示时间:202182日上午9:0011:00集中展示,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有意者请与道本拍辅机构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道本拍辅机构咨询电话:400-880-2612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335-7673214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77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8910时至8101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7号第1幢、第2幢不动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7号第1幢、第2幢不动产(权证号为:0000021393)。第1幢不动产证载建筑面积:11589.32平方米,第2幢不动产证载建筑面积:1399.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6364.4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第四条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拍卖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第五条 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加竞买。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确认并告知本院。

第六条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七条 竞价规则:按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的竞价规则进行竞价,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竞价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时间为准。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第八条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咨询过户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保证,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网络平台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

第十条 买受人应当将拍卖余款在202181517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港城支行,账号:607010120109003179。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解冻。

第十一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第十二条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向本院报告。

第十三条 特别说明:

1、本次竞拍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公告和须知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后果自负。

3、因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4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如有房屋结构、四至界点确认、四邻指认与原权属证书内容发生改变的或需要协调解决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本次标的物不包括室内装修、家具物及其他室内财产,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与经办法官或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并实地看样。如因买受人前期未与拍卖辅助机构或经办法官联系而对拍卖标的物不能全面了解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登记机关办理。标的成交后有关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和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7、标的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8、标的目前无水、电、暖气,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解决。

9、标的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10、买受人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77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7号第1幢、第2幢不动产(整体拍卖)

可提供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现状

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

租赁情况

钥匙

配套情况

需买受人自行查证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已抵押

1、标的物情况: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7号第1幢、第2幢不动产(整体拍卖),权证号为:0000021393,第1幢不动产证载建筑面积:11589.32平方米,第2幢不动产证载建筑面积:1399.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6364.4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2、限购情况:需买受人自行查证。

3、税费负担情况:按照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确的,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目前无水、电、暖气,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解决。且水、电、暖、物业等所有物业欠费及更名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如有房屋结构、四至界点确认、四邻指认与原权属证书内容发生改变的或需要协调解决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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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0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7号第1幢、第2幢不动产(整体拍卖)”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秦皇岛市今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竞买号:A2464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42000000元(肆仟贰佰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1-8-1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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