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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西路金地名苑1号楼1703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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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55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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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电话 1777368065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
起拍价:552043 保证金:60,000 元
评估价:552,043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1777368065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网络卖公告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92510时至2021年9月26日10时(延时除外)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西路金地名苑1号楼17层1703房产(备案号:231273)

        面积:122.84平方米

        起拍价为 552043元。

        每次增价幅度为 2000元。

        竞拍保证金为 6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竞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前(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集中看样请于竞拍开始前10日电话咨询或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示:标的物目前无法办理房产证,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如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本院只负责制作、送达拍卖成交裁定书及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产权办理和产权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7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余款请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拍卖成交后7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遇节假日顺延)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的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                           账号:4305 0168 7137 0908 8888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恶意抬价、串标、围标等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拍人,人民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36-261005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省一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看样咨询法官电话:陈法官1777368065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十五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本次拍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

  1.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西路金地名苑1号楼17层1703房产(备案号231273)

        面积:122.84平方米

        起拍价为  552043元。

        每次增价幅度为 2000元。

        竞拍保证金为  6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前(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集中看样请于竞拍开始前10日电话咨询或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公告》等相关文件资料

特别提示:标的物无法办理产权证,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如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本院只负责制作、送达拍卖成交裁定书及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产权办理和产权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7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成交余款请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拍卖成交后7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遇节假日顺延)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的相关手续。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恶意抬价、串标、围标等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拍人,人民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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