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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巩义市广厦巷17号付28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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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电话 18569906836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3000
起拍价:320000 保证金:40,000 元
评估价:32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巩义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8569906836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巩义市广厦巷17号付28号房产拍卖公告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103110时至202111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 ,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的物:位于巩义市广厦巷17号付28号房产,权证号码(合同号):巩1201028453, 成套住宅,总楼层6层,所在楼层2层,西户,建筑面积110.98平方米,入户为防盗门,无电梯,无暖气。

起拍价:32元,保证金:4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有租赁2.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930日起至20211029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211028日下午3点,联系电话:13838242960(王老师)。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天与本院联系。

六、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十三、拍卖竞价前公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11111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569906836(任老师)

法院监督电话:0371-85668899

公拍网客服专线:400-820-3720

      联系地址:巩义市新兴路27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巩义市广厦巷17号付28号房产拍卖须知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定于2021103110时至202111110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1111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并在20211114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建设路中段)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856688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569906836

公拍网客服专线:400-820-3720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2021930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巩义市广厦巷17号付28号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权证号码(合同号):巩1201028453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成套住宅

租赁情况

          

   

  配套情况

无电梯,无暖气

权利限制情况

1.该标的物有租赁2.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1.巩义市广厦巷17号付28号房产,权证号码(合同号):巩1201028453, 成套住宅,总楼层6层,所在楼层2层,西户,建筑面积110.98平方米,入户为防盗门,无电梯,无暖气。

2. 权证号码(合同号):巩1201028453

3.限购情况: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政策。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本案为净值拍卖。产权过户所涉及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例如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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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巩义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1月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巩义市广厦巷17号付28号房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康晓艺,竞买号:L7176(委托人:王大明)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20000元(叁拾贰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巩义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1-11-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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