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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柳州市雅儒路东四巷6号房地产(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九处建筑物)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2052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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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9807886894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0
起拍价:18823514 保证金:3,760,000 元
评估价:18,823,514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19807886894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1)桂01执恢69号

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日10:00至2021年12月3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www.gpai.net/0771/22)对被执行人柳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柳州市雅儒路东四巷6号房地产(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九处建筑物)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所有权人

面积(㎡)

柳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桂(2018)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12467号【原证号:柳国用(2000公)字第06313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

10266.96

桂房证字第ON.0291176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车间)

5218.55

桂房证字第ON.0291177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车间)

3646.52

仓库及宿舍楼(无证)

1562.29

门卫室(无证)

12.85

配电室1(无证)

67.05

配电室2(无证)

94.6

临街三层楼(无证)

1458.87

街边铺面(无证)

77.41

仓库(无证)

424.62

一、拍卖标的:柳州市雅儒路东四巷6号房地产(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九处建筑物)。

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12月2日10:00至2021年12月3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18823514元人民币,保证金:3760000元人民币,增价幅度:50000元人民币。

三、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自行前往,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看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请到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未携带证件的不得进入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应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本院所委托的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咨询电话:19807886894(刘)

该标的委托广西钰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0771-5679035;投诉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公拍网账户(未有公拍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案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属划拨用地,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为此我院已去函给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复函同意我院按原批准用途即工业用地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持相关资料向该局申请办理划拨用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待市人民政府批准该部分划拨工业用地转让并按规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再申请办理不动产分割、转移登记手续。因该地块批准使用用途与未来规划用途性质不符,买受人应按原批准土地用途保留现状使用。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九、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账号:617181302314

十、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公拍网竞拍界面。

法院监督电话:0771-5679035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公拍网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拍卖成交后10日内)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账号:617181302314 ),在缴纳尾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1-567903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拍卖单位:广西钰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19807886894刘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拍品名称

柳州市雅儒路东四巷6号房地产(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九处建筑物)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看拍卖公告详情表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柳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标的物

 

租赁情况

 

钥匙

            

备注

由竞得人持相关资料向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待市人民政府批准该部分划拨工业用地转让并按规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再申请办理不动产分割、转移登记手续。因地块批准使用用途与未来规划用途性质不符,竞得人应按原批准土地用途保留现状使用。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一、查封期限: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22日止。

 

二、按现状拍卖详情请咨询法院,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该房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五、本案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属划拨用地,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为此我院已去函给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复函同意我院按原批准用途即工业用地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持相关资料向该局申请办理划拨用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待市人民政府批准该部分划拨工业用地转让并按规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再申请办理不动产分割、转移登记手续。因该地块批准使用用途与未来规划用途性质不符,买受人应按原批准土地用途保留现状使用。

 

成交后提供的法律文书

1、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

拍 品 介 绍

区位描述:

1坐落:柳州市雅儒路东四巷6号房地产(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九处建筑物)

2面积约为10266.96

3周边有便利店、商场、医院、公交站、学校等,详情以实地看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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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3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柳州市雅儒路东四巷6号房地产(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九处建筑物)”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广西子添置业有限公司,竞买号:V202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0523514元(贰仟零伍拾贰万叁仟伍佰壹拾肆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1-12-3 1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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