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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86号御林湾16栋1-10-1号住宅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4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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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197633431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
起拍价:337168 保证金:65,000 元
评估价:337,168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9763343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一、本院定于2022年3月2810002022年3月29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www.gpai.net,户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86号御林湾161-10-1号住宅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二、拍卖标的: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86号御林湾161-10-1号住宅

标的物详情:该房屋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86号御林湾161-10-1号住宅,不动产权证书:3038730830387309,建筑面积:83.54㎡,分摊建筑面积:11.94㎡,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结构:混合,所在层:10,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此房屋已查封 ,有抵押。

1、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金额较多,有意者请自行前往了解及确认,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3)拍品不包括屋内家具家电以及可移动装饰装修,可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被执行人自行处理,竞买者请慎拍,按房屋产权面积交付。

4)特别说明:该房屋内曾有老人病故,请谨慎竞拍,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悉并充分了解上述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3月2810002022年3月29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起拍价337168元,保证金65000元,增价幅度2000;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公拍网账户(未有公拍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他人或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咨询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时间内均可进行咨询(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统一接受看样预约,如需看样请提前五日来电报名。(看样预约电话:13197633431  蒋,如需贷款请自行联系:15677306666/19126033237),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免费服务有:标的物咨询、看样服务。其中收费项目有: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服务(如需办理按揭贷款的,请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预审资料),与本院无关。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以下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1、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需办理上市或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本院向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成交法律文书,买受人在本院领取成交文书后持相关文书及证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拍卖标的过户产生的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法律文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相关由标的出卖方承担的上市过户税、费缴纳通知或凭证到本院办理拍卖成交款退税、退费手续,逾期的本院不再保留、提存拍卖成交款中的相关过户税费款和办理拍卖款退费、退税。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明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负责处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户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账号:6030220109013229-01357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自行咨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公拍网竞拍界面

监督电话:0773-2234199

咨询电话: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

13197633431 

联系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魏塘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3-22341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3197633431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介绍

 

执行案号

2022)桂0304执恢6

标的物名称

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86号御林湾161-10-1号住宅

情况说明

1.标的物所在地:

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86号御林湾161-10-1号住宅

2.共有情况:

共同共有

3.不动产权证书号:

3038730830387309

4.建筑面积:

83.54

5.分摊建筑面积:

11.94

6.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7.房屋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8.规划用途:

住宅

9.所在层:

10

10.是否已查封:

11.是否有抵押:

参考

以下调查结果只作为基本参考,实际收费以当地税务部门及个人购房情况为准。

l  自然人-房屋:

卖方:房屋增值税5%(房屋持证两年以上减免),个人所得税3%

买方:契税3%(首套房1.5%;二套房2%,三套房及以上3%)。

l  自然人-土地:总共21.6%

l  公司、单位等法人-房屋:

卖方:10%及城建印花和附加企业所得税另行申报征收;

买方:自然人同上,法人不享受契税减免,印花税,万分之五(小规模纳税人及自然人减半)。

公司、单位等法人-土地:共18.6%,企业所得税另行申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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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9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86号御林湾16栋1-10-1号住宅”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刘丽杰,竞买号:B6331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401168元(肆拾万壹仟壹佰陆拾捌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2-3-29 11: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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