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3000 |
起拍价:1068000元 | 保证金:100,000 元 | |
评估价:1,335,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邯郸伟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5532097674/0310-8067533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0日10时至2022年4月11日10时止在“公拍网”(www.gpai.net,户名: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邯郸市邯山区滏东南延线以西,南堡崔村以北260米处江南锦苑2号楼2单元2803号房产,建筑面积133.02平方米,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1068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账号:5011 6701 04000 59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邯郸邯山支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房产过户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凭交税凭证原件在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注:对于房产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联系电话:0310-8067533
咨询电话:15532097674、15533332337
监督电话:0310- 8503887 (业务咨询请勿打)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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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0日10时至2022年4月11日止(延时的除外)在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按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上网或向开户银行查询。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联系电话:0310- 8067533
联系地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242号
监督电话:0310-8503887(业务咨询请勿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邯郸市邯山区滏东南延线以西,南堡崔村以北260米处江南锦苑2号楼2单元2803号房产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冀(2018)邯郸市不动产证明第0030634号 | |
拍品所有人 | 任燕梅 | |
拍品现状 | 房屋性质 | 住 宅 |
租赁情况 | 不祥 | |
钥 匙 | 无 | |
配套情况 | 该房产房屋平面布局较合理,内部功能分区较明确,能较好的满足住宅使用所需空间。维护保养现状较好,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并能充分利用。房屋结构部分墙体坚固,屋面不漏水,结构完好;室内设备管线完好,无跑、漏现象发生,并能正常使用;门窗开关灵活,在功能上仍能满足现状使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房屋的完损等级为完好房。价值时点,为正常使用状态,室内水、电、暖、天然气等设施齐全。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 | 1、被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邯郸市邯山区滏东南延线以西,南堡崔村以北260米处江南锦苑2号楼2单元2803号房产。 2.限购情况:不 详。 3.税费等相关费用: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房产过户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注:对于房产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4.区位情况:该房产附近银行、幼儿园、超市、贸易市场等设施齐全,小区门口有205路等公交经过,交通便利,适宜居住。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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