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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39号18-16#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63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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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400-8336773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
起拍价:508816 保证金:50,000 元
评估价:908,6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336773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9日10时至2022年4月20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39号18-16#

根据产权证号为101房地证2014字第29881号房产证复印件载明:建筑面积:102.44平方米;套内面积:65.39平方米;房屋用途:办公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3年07月19日止。(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标的物状况、瑕疵

1.该标的有查封、抵押。

2.已装修、现为案外人使用。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人民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拍卖范围含装饰装修价值,不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拍卖标的物法院负责交付。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法院腾空交付,因案外人占有,交付时间可能较长。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908600,起拍价:508816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光大佳拍公司安排);看样预约: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336773或登录www.gdjiapai.com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前7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观音桥鲁能星城支行;账号:6232813760000373976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

1.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2. 经光大佳拍现场工作人员了解,物管公司反映该标的物截止2021年10月31日,物业管理欠费13458.1元,该标的物欠费金额未经司法确认,具体金额需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该标的物拖欠物管费最终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费等欠费情况不详。上述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与本院联系。

7.若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过户时买受人须缴纳相应费用(如土地出让金等税、费)。

8.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336773

公拍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718358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590110

重庆市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月二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4月19日10时至2022年4月20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www.gpai.net/户名:重庆市江北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39号18-16#,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天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四)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 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标的物是否存在限购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拍前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50000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观音桥鲁能星城支行;账号:6232813760000373976)。

八、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39号18-16#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房产证复印件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办公用房/出让

建筑面积

102.44平方米

套内面积

65.39平方米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抵押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一.拍卖对象:

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39号18-16#,本次拍卖包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的价值,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1、根据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拍卖标的物已装修,现为案外人使用。

2、经辅拍机构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现场了解,物管公司反映该标的物截止2021年10月31日,物业管理欠费13458.1元,该标的物欠费金额未经司法确认,具体金额需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该标的物拖欠物管费最终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费等欠费情况不详。上述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3、评估报告中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二.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三.证书号:101房地证2014字第29881号

四.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五.看样预约咨询: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336773或登录www.gdjiapai.com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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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0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39号18-16#”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俞萍,竞买号:L6497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634816元(陆拾叁万肆仟捌佰壹拾陆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2-4-20 12: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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