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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南宁市西乡塘区西宁路22号骋望·剑桥郡居住小区A2栋2单元十二层1201号房
提醒 已结束 拍卖/变卖取消

起拍价:54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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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05899040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3000
起拍价:545426 保证金:109,000 元
评估价:779,180.04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505899040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重要提示*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2)桂0107执563号

 

本院将于2022年617日10时00分至2022年618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88.AvaVfU,户名: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唐瞻茂名下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西宁路22号骋望·剑桥郡居住小区A2栋2单元十二层1201号房。

标的物详情具体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二、拍卖竞价时间及起拍价、加价幅度: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617日10时00分至2022年618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545426元,保证金:109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起拍价:待定。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内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节假、双休日除外),具体事宜请联系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享拍科技有限公司,看样、法拍贷款服务联系人:赵经理15058990408,李经理15077163828看样需提前预约统一看样时间为2022年6月6日17:00-17:30,自行前往,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特别提醒: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也可到法院、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七、标的物已知瑕疵: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仅就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意向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关产权证照的办理及过户、相关税费及手续的办理及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如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等)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除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预交,预交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可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附加于拍卖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过户顺利。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共有人等)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首付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2)桂0107执563;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衡阳路支行;帐号:8000881136111180042775】,凭拍卖尾款转账凭证到本院执行服务(事务)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相贤路9号诉讼服务中心内)领取发票(需要现场缴纳拍卖尾款的,凭本院执行局开具的执行款缴纳通知书到二楼执行服务(事务)中心刷卡缴纳)。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核实到拍卖余款已转入法院账户后会制作相关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交接,交接时买受人本人须到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享拍科技有限公司

看样咨询电话:15058990408(赵经理)400-157-1060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9号天健国际公馆A座16楼

法院监督、投诉电话:0771-2835165、0771-281864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相贤路9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22年516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须知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88.AvaVfU)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规定的期间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延时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以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为准),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2)桂0107执563号;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衡阳支行;帐号:8000881136111180042775】,并持法院财务开具的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费用自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5058990408(赵经理) 400-157-1060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9号天健国际公馆A座16楼。

法院监督电话:0771-283516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22516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标的物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西宁路22号骋望·剑桥郡居住小区A2栋2单元十二层1201号房

标的物所有人

唐瞻茂

标的物现状

房屋性质

商品房

规划用途

住宅

租赁情况

租赁

房屋情况

有装修,有人居住,已换锁

权利限制

一、本院首封,查封时间为:2021.9.8-2024.9.7

二、房已办理所有权证,所有人为被执行人唐瞻茂;三、该房已办理他项权证,第一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第二抵押权人为黄莹;第三抵押权人周峰。

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1、本次拍卖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51671号

2、建筑面积:82.14㎡,套内面积:63.74

3、尚欠物业费不详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物业公司查实,该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本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实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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