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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牌照号为津MUD769比亚迪牌小型轿车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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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400-1013966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600
起拍价:30320 保证金:6,000 元
评估价:37,899.99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1013966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关于牌照号为津MUD769比亚迪牌小型轿车的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7月3110时20228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gpai.net/sf/court.do?id=64,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李国伟名下牌照号为津MUD769比亚迪牌小型轿车

车辆基本情况:

车身颜色:色;

使用性质:非营运;

车辆品牌:比亚迪牌

车辆型号:BYD7150WTHEV3

车辆识别代号:LGXC76C37G0115290

发动机号:916041986

初次登记日期:2016-9-29

车辆概况:

静态查勘:评估车辆外部一般以实物情况为准

动态查勘:评估车辆有电已启动,该车有一把钥匙,能正常启动;但是车辆的ESP(车身电子稳定系统)有问题,仪表盘中ESP显示故障灯,该车是混动车,未能转换为纯电动启动;现车拍照为蓝牌,竞买人成功竞买后上绿牌还是蓝牌需向车管所自行咨询

鉴定时间节点:2022616日。

经查该车无抵押,由本案首封且无轮候查封,评估价值为37899.99元。

本次起拍价:30320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6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符合国家车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具有购车资格的,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有参拍意愿的竞买人需购买车辆并计划适用天津牌照的,应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津政发〔2014〕33号)中规定的小客车增量指标要求,意向购买者可以通过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tjjttk.gov.cn )进行查阅。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714日起至202273017时止接受咨询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本院已委托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众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01-396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7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公拍网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8月816:00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00100009576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金融服务: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提供贷款服务,具体服务信息咨询联系人:张经理 13821047998;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提供贷款服务,具体咨询联系人:高琪 13821607773。具体操作及应当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买受人如使用贷款参与本次竞拍,应当先自行与银行和本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联系,询问本市不动产政策和银行贷款政策,上述问题本院不负责解答。如因不符合政策而强行参与竞拍导致无法按时交纳拍卖余款的或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本院将认定为买受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公拍网参加竞买法院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并需要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的,应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需符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竞买人需自行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等)到市交通运输委及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待指标申请获得市交通运输委及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司法拍卖。参加拍卖竞买成功后,因不符合指标申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后果自负。

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如竞买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400-101-3966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号

公拍网咨询电话:400-820-3720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七月十四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定于 202273110时至20228月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gpai.net/sf/court.do?id=64,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符合国家车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具有购车资格的,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有参拍意愿的竞买人需购买车辆并计划适用天津牌照的,应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津政发〔2014〕33号)中规定的小客车增量指标要求,意向购买者可以通过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tjjttk.gov.cn )进行查阅。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726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公拍网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00,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8816:0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00100009576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自行办理相关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原罚款、停车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 400-101-3966

举报监督电话:022-583136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四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二手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牌照号为津MUD769比亚迪牌小型轿车

处置依据

 司法裁定

标的物权证情况

执行裁定书

(2022)津0103执恢437号 

车辆行驶证

标的物所有人

李国伟

标的物现状

使用性质

非营运

钥匙

所在地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权利限制情况

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情况

价格鉴定基准日

2022617日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2016年9月29日

行车里程

34675km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不详

年审有效期终止日期

不详

车辆品牌

比亚迪牌

车辆型号

BYD7150WTHEV3

发动机号

916041986

车身颜色

排量

1.5T

环保标准

国Ⅳ

燃料种类

插电式混合动力

违章记录

不详

配备情况

 

瑕疵情况

以实物为准

标的物估值

标的物评估价

37899.99

标的物费用

税费总价

请自行询问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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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31日至2022年8月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牌照号为津MUD769比亚迪牌小型轿车”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邓俊杰,竞买号:M9097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2120元(叁万贰仟壹佰贰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2-8-1 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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