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3000 |
起拍价:142782元 | 保证金:25,000 元 | |
评估价:178,478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宁经理 | 联系电话:14795676628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8月23日10:00至2022年8月24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22)对被执行人东兴市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东兴市东兴镇明江路8号“和德城市广场”B区5号楼5-2016号不动产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兴市东兴镇明江路8号“和德城市广场”B区5号楼5-2016号不动产,面积:46.37㎡,未办理产权证。
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8月23日10:00至2022年8月24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第一次起拍价:142782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看样需提前预约,可在微信上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万立wanli”,点击“预约服务”,按提示操作实现对标的物的看样及贷款服务),看样请自行前往,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咨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4795676628宁经理(微信同号)。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看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请到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未携带证件的不得进入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应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本院所委托的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该标的委托辅助机构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等辅助工作为免费服务,如该辅助机构将收取上述服务费用,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0771-5679035;投诉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账号:618478356333)。
十一、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订阅号“NNZJFY”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拍卖单位: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795676628宁经理、办公电话0771-2863558、全国热线电话4000233338
举报监督电话:0771-567903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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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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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须 知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2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拍卖成交后10日内)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账号:618478356333),在缴纳尾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1-567903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品名称 | 东兴市东兴镇明江路8号“和德城市广场”B区5号楼5-2016号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东兴市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标的物 | 住宅 |
租赁情况 | ||
钥匙 | ||
备注 |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一、查封期限:时间为2020.5.16-2023.5.15 | |
二、该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东兴市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三、该房有办理抵押。 | ||
四、按现状拍卖(详情请咨询法院),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
五、该房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
六、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 |
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 | ||
拍 品 介 绍 | ||
区位描述: | ||
1坐落:东兴市东兴镇明江路8号“和德城市广场”B区5号楼5-2016号 | ||
2建筑面积46.37㎡;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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