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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车牌号为粤L099VL雪佛兰牌车辆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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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23-68720133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25200 保证金:2,520 元
评估价:28,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68720133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924日10时起至20229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gpai.net/sf/court.do?id=2995,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粤L099VL雪佛兰牌小型轿车一辆

据《机动车询价报告》显示,标的物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车辆厂牌型号为雪佛兰牌SGM7152LAAB,实际车型为科沃兹,车辆识别代号为LSGKB52H1KV047034,发动机号为181323615。标的物车身颜色为色,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定载客数为5人,表征里程为32768公里车辆注册日期为201896,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9月,车辆行驶证、交强险有效期、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未提供。标的物因电瓶无电,现无法正常启动,车身覆盖件局部钣喷修复、擦挂划痕,使用和维护状况一般。

 

起拍价2.52万元评估价: 2.8万元,保证金: 2520,增价幅度: 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1、本次拍卖范围仅包括车辆本身,车牌、上户指标等不在拍卖范围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请意向竞买人查看机动车询价报告和到现场查看车辆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非车辆专业人员,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物具体违章情况以行政主管部门查询信息为准;3、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执行立案以后的停车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为每月15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8720133 、18580995118(杨老师)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买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当前报价不加价的情况下出价行使优先权。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产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本院依法审查后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取得执行案件法官联系方式,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车牌指标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5、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8、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公拍网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公拍网的提示进行操作。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公拍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重庆市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 0132 3700 0000 0081),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根据法院提供的材料办理相关过户或其他手续。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或者未竞价成功,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或者未竞价成功,保证金将在24小时内被原路返还,但具体到账时间需要以银行信息提示为准。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开户银行或上网查询。

13、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代码等信息。

 

再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23-68720133 、18580995118(杨老师)

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57585法官)

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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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924日10时起至20229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gpai.net/sf/court.do?id=2995,用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对车牌号为粤L099VL雪佛兰牌小型轿车一辆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实物现状若与拍卖公告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公拍网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52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520,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拍卖成交后十五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 0132 3700 0000 0081)。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23-68720133 、18580995118(杨老师)

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57585法官)

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车牌号为粤L099VL雪佛兰牌小型轿车一辆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停放位置

黔江创友骨科医院附近停车场

钥匙

现状

因电瓶无电,车辆现无法正常启动;有停车费未缴纳。

权利限制

有抵押、已查封。

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车牌号为粤L099VL雪佛兰牌小型轿车一辆

据《机动车询价报告》显示,标的物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车辆厂牌型号为雪佛兰牌SGM7152LAAB,实际车型为科沃兹,车辆识别代号为LSGKB52H1KV047034,发动机号为181323615。标的物车身颜色为色,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定载客数为5人,表征里程为32768公里车辆注册日期为201896,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9月,车辆行驶证、交强险有效期、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未提供。标的物因电瓶无电,现无法正常启动,车身覆盖件局部钣喷修复、擦挂划痕,使用和维护状况一般。

2.限购情况:限购限贷政策需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4.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5.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仔细查看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6.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68720133,18580995118(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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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25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车牌号为粤L099VL雪佛兰牌车辆”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崔玉龙,竞买号:A7142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4200元(叁万肆仟贰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2-9-25 1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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