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7000 |
起拍价:774142元 | 保证金:78,000 元 | |
评估价:1,105,917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768-5819108/400-8284666 |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0日10时至2022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8/02,户名: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潮州市新桥西路新璟花园十幢一梯702号房(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816455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31.93平方米(详细情况见竞卖须知及标的物描述),起拍价:774142元,保证金:78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办理(只限已报名但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案号:(2022)粤5103执670号
咨询电话:0768-5819108
看样时间:2022年10月8日下午4:00安排看样(疫情防控期间,看样请佩戴口罩),看样报名时间截止至安排看样的前三天,有意者请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3421063070(本手机号码只作预约看样登记,不回复短信)。
看样地点:潮州市新桥西路新璟花园十幢一梯702号房。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交付,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应缴未缴税费和其他费用等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买受人,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本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可能存在无法及时交付的风险。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构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八、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行潮安支行,账号:44001807299053002974-006063),交款时请注明(2022)粤5103执670号案号及竞拍房产拍卖款,以便法院查收。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买受人及案件当事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次拍卖、变卖收取相关拍辅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财产类型 | 拟成交金额 | 费率 | 计算公式 | 封顶 |
1 | 车辆、机器、货物等动产 | 5万元以下(含5万元) | 2% | (成交金额≦5万)*2% | 单宗动产封顶3万元 |
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 | 1% | 5万*2%+(成交金额-5万)*1% | |||
2 | 房产、土地、厂房和其他财产权 |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 1% | (成交金额≦100万)*1% | 单宗不动产封顶10万元 |
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 | 0.8% | 100万*1%+(成交金额—100万)*0.8% | |||
3 | 以物抵债的按以上1、2项标准计收; |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768-5819866
咨询电话:0768-5819108
咨询联系人:沈小姐
十二、司法拍卖竞拍流程及说明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竞拍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mcjs#m3)上查询。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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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第一次拍卖)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0日10时至2022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8/02,户名: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对位于潮州市新桥西路新璟花园十幢一梯702号房(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816455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办理(只限已报名但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78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78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变卖成交条件:1人出价即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房地产、车辆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九、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行潮安支行,账号:44001807299053002974-006063),交款时请注明(2022)粤5103执670号案号及竞拍房产拍卖款,以便法院查收。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构成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构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交吉拍卖的,要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买受人,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案件的执行情况,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监督电话:0768-5819866。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768-5819108
咨询联系人:沈小姐
十七、司法拍卖竞拍流程及说明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竞拍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mcjs#m3)上查询。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
拍卖标的调查信息表 | ||
案号 | (2022)粤5103执670号 | |
标的名称 | 位于潮州市新桥西路新璟花园十幢一梯702号房的房产 | |
标的所有人 | 苏*达 | |
面积 | 建筑面积 | 131.93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 120.77平方米 | |
权证情况 | 产权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1816455号 |
房屋编号 | / | |
查封 | 已查封 | |
抵押情况 | 无 | |
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 | 买卖 | |
房屋所有权性质 | 私有房产 | |
规划用途 | 住宅 | |
土地使用权性质 | 国有 | |
土地使用权来源 | 转让 | |
登记时间 | 2004年1月15日 | |
上落方式 | 步梯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空间布局 | 一梯两户 | |
房产朝向 | 东南 | |
户型 | 3房2厅2卫 | |
所在楼层/房屋总楼层数 | 7层/9层 | |
入户门 | 实木门、防盗门 | |
是否小区 | 是 | |
有无钥匙 | 无 |
上述标的调查信息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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