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500 |
起拍价:77291.9元 | 保证金:15,400 元 | |
评估价:110,417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荣法官 | 联系电话:045-3561515 |
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伊春康都森林小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的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3日10时至2022年12月24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丰林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www.gpai.net/sf/),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伊春康都森林小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
评估价:110 417元,第一次起拍价:77 291.90元,保证金:15 400 元,增价幅度:1 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9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2022年12月20日统一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标的物有违章尚未处理,保险到期日不详,具体事宜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竞买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三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到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丰林支行。
账号:9558850909000706482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荣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458-3561515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标的物有违章尚未处理,保险到期日不详,具体事宜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竞买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三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到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丰林支行。
账号:9558850909000706482
八、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被执行人伊春康都森林小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
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宝马小型轿车”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梁梦秋,竞买号:B8823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92291.9元(玖万贰仟贰佰玖拾壹元玖角),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2-12-24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