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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邯郸市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9层901室房产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14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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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232008116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8000
起拍价:1485000 保证金:100,000 元
评估价:1,485,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232008116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21310时至214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m.gpai.net/m/,户名: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邯郸市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9层901室房产,面积:276.83平方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14850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8000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关规定及其他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拍。竞买人委托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与承担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即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个人竞买资产的,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淘宝网参拍用户名,法人需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113日至2023210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工作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请竞买人随带身份证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辅助机构及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辅助机构及法院无关。另,因被执行人未交纳相关税费导致产权过户登记无法办理时,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申请执行人或买受人(拍卖成交时)予以垫付。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请按本公告说明报名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淘宝网拍卖平台是本次拍品进行司法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款,剩余成交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322016时前缴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6232 6113 4000 0270 862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竞买不成功的,由保证金收取方按规定退还。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文件。

拍卖辅助工作机构: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408号

咨询电话:15232008116  13733306880

举报监督电话:0310-626725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113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21310时至214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m.gpai.net/m/,户名: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与承担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即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请按本公告说明报名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按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公告中所载条款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不成交或标的流拍的竞买保证金由收取方按规定全额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辅助机构及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辅助机构及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上网或向开户银行查询。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辅助机构及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竞买人或其受托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113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邯郸市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9层901室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福

拍品现状

规划用途

办公

租赁情况

钥匙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

1、被法院查封;2、抵押3、有租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品位置:邯郸市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9层901室房产一套,面积276.83㎡,租赁。

2、规划用途:办公

3、限购情况:不详

4、税费等相关费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辅助机构及法院无关。

另,因被执行人未交纳相关税费导致产权过户登记无法办理时,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申请执行人或买受人(拍卖成交时)予以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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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邯郸市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9层901室房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怀贤,竞买号:E2495(委托人:杨荣梅)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485000元(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3-2-1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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