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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9-2-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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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203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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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6600290059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2013228 保证金:200,000 元
评估价:2,876,04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660029005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9-2-203号房屋的公告(一拍)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31010时至202331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gpai.net/sf/court.do?id=64,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9-2-203,该标的物所有人为韩秀山、韩继按份共有(韩秀山50%、韩继50%

1、该拍卖标的物:房屋结构:混合;幢号:玉峰花园9-2-203;建筑面积:129.80 ;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2层;规划用途:居住;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承包)期限:20071026日至20771025 ;登记日期:20160429日。

2、评估价为人民币2876040元。

3、物业费、取暖费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调查为准。

4、本房屋存在租赁,租赁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租金已一次性缴纳。

起拍价2013228元,保证金200000,增价幅度:100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应当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供法院审核,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高法(2022127号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我市购房资格,并明确提示相应法律后果:

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我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我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拍联合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2-232599601660029005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拍卖标的可能涉及水、电、气、物业服务等欠缴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35日前向本院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公拍网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318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0010000957670),汇款时请注明用途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9-2-203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金融服务: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提供贷款服务,具体服务信息咨询联系人:张经理 23261179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提供贷款服务,具体咨询联系人:高琪 13821607773。具体操作及应当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买受人如使用贷款参与本次竞拍,应当先自行与银行和本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联系,询问本市不动产政策和银行贷款政策,上述问题本院不负责解答。如因不符合政策而强行参与竞拍导致无法按时交纳拍卖余款的或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本院将认定为买受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325996016600290059

监督电话:022-58313699

公拍网咨询电话:400-820-3720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年二月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31010时至202331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gpai.net/sf/court.do?id=64,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

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应当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供法院审核,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高法(2022)127号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我市购房资格,并明确提示相应法律后果:

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我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我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3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公拍网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31816:0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00100009576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提示:因法院账户变更,请买受人注意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将拍卖余款缴至法院新账户,如线上不能缴纳保证金,请于开拍前联系法院进行线下缴纳。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未知瑕疵。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公司: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2-23259906、16600290059

举报监督电话:022-583136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9-2-203房屋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津0103执恢2303号
不动产权证号津(2016)河西区不动产权1010001号,津(2016)河西区不动产权1010002号
标的所有人韩秀山、韩继
标的现状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承包)期限2007年10月26日至2077年10月25日
房产规划用途居住
房屋结构混合
房屋建筑面积129.80㎡
过户情况自行到有关职权部门咨询了解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查封
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装修情况简装
房屋楼层房屋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2层
周边配套地铁1号线、天津财经大学
其他介绍详细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查询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9-2-203号”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马起生,竞买号:D3557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033228元(贰佰零叁万叁仟贰佰贰拾捌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3-3-11 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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