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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林州市振林办闫家台中心北街5号丽景家园住宅小区2幢2单元1302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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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电话 1367332672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416080 保证金:80,000 元
评估价:594,4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程法官 联系电话:1367332672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林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31910时至202332010时(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林州市振林办闫家台中心北街5号丽景家园住宅小区22单元130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林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390),建筑面积:122.05m²

评估价:594400元,起拍价:41608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林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林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3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

特别提示:带看人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法院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标的物有抵押,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号,土地性质为出让。买受人自行到当地职能部门了解过户条件,如由此引起无法办理登记,过户风险有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33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林州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帐号:246864625272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三日前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联系地址:林州市王相路与红旗渠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预约看样电话:13673326728

法院咨询电话:0372-6162086

公拍网客服专线:400-820-3720

林州市人民法院

   2023215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林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19日10时至2023年3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三、拍卖标的:位于林州市振林办闫家台中心北街5号丽景家园住宅小区2幢2单元1302号房产(不产权证号:豫(2017)林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390号),建筑面积122.05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3年3月25日前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林州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账号:246864625272),并与2023年3月28日来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竞买开始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2-616208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预约看样电话:13673326728 
  公拍网客服专线:400-820-3720

  联系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北段路西
   

林州市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5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处置类住宅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林州市振林办闫家台中心北街5号丽景家园住宅小区22单元1302号房产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3)豫0581执恢59

房屋所有权证

豫(2017)林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390

土地使用权证

 

标的所有人

郭彦芳,郝联成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住宅

租赁情况

有租赁(详情咨询本院)

过户情况

竞买人自行到当地职能部门了解过户条件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林州市人民法院查封

2、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122.05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

 

房屋户型

详见评估报告

房屋楼层

总层数20层,位于13层。

房屋朝向

南北朝向

周边配套

 

其他/瑕疵介绍

瑕疵说明:未腾空。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物业取暖水电煤气等费用不详,需自行咨询小区物业管理处。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5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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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林州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20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林州市振林办闫家台中心北街5号丽景家园住宅小区2幢2单元1302号房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侯利平,竞买号:E4364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416080元(肆拾壹万陆仟零捌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林州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3-3-2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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