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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某公司持有的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额度为8.4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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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8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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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201985759/021-35303599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40000
起拍价:8075000 保证金:808,000 元
评估价:11,535,411.92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01985759/021-3530359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4日10时至2023年4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某公司持有的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额度为8.45%的股权 

评估价:1153.541192万元

起拍价:807.5万元;保证金:80.8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44 日10时至2023年4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421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涤除质押、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拍卖标的评估方法:经对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及收益法适用性判断后,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以价值分析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价值分析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集联评报字[2022]第3098号》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3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3年331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3年331日前通过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

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公拍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303599     15201985759 张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92号一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6122809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3年220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4日10时至2023年4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自身不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某公司持有的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额度为8.45%的股权 

标的物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四、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3年XX月XX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3年331日前通过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

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421日16时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办理涤除质押、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及时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内完成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其他后果。

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三、拍卖标的评估方法:经对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及收益法适用性判断后,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以价值分析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价值分析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集联评报字[2022]第3098号》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九、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公拍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二十、监督电话:021-3612280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303599   15201985759   张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92号一楼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3年220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品名称

某公司持有的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额度为

8.45%的股权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某公司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据“企查查”官网查询,截止2023年2月9日,拍卖标的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冻结。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337496590E

注册号:350100400037820

法定代表:张兮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77号福州出口加工区综合办公楼313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冷链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另设分支机构经营);远洋捕捞;农产品、海产品、冷冻食品、酒水饮料加工(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饮料的批发;对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旅游业的投资咨询;农业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21日

核准日期:2020年11月20日

营业期限至:2065年04月20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符合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3)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4)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5)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6)本次拍卖的为公司持有的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额度为8.45%的股权。拍卖标的评估方法:经对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及收益法适用性判断后,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以2022年9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3、特别告知: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被评估单位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300000000元,其中:被执行人某公司认缴253500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45%,同委估的对象一致。

经查阅企业账面财务记录、投资协议以及投资款凭证,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为217187418.4元,其中被执行人某公司实缴10942869.37元,占实收资本比例为5.04%。

由于未能获取被执行人的配合,关于被评估单位股东间共同确认在基准日状态下的权益比例分配问题,我们通过查阅原股东间的约定文件,得到以下信息:

1)根据被执行人某公司、林某与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签订日2019年4月)中8.3条“……标的公司股东安认缴的出资额对标的公司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标的公司余下注册资本由各股东根据标的公司的实际需要分期处置……”。

2)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章程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时章程第十二条显示,各股东出资时间约定为“2030年2月15日前”。

3)根据企业提供的《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股东会申请股东注资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4月24日)中作出的股东会议显示,于2020年5月15日到位实收资本9581万元(到位前实收资本12947.34万元,其中:中交冷链实缴10752.29万元、被执行人实缴2195.05万元),本次出资中交冷链缴纳资金7957万元、被执行人缴纳资金1624万元。于2020年5月29日,被评估单位收到了中交冷链的注资款2000万元后至评估基准日,双方股东均未按照约定足额缴纳资金。

4)2022年5月7日,中交冷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司法网络拍卖中竞买取得被执行人某公司原持有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的8.5%股权。被执行人某公司原持有福建汉吉斯16.95%股权,被执行转让剩余持有福建汉吉斯8.45%股权。被评估单位按被执行转让的股权占比(即注册资本占比)将被执行人某公司实缴出资中的11007620.07元划转至中交冷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

5)2022年9月,中交冷链发展有限公司缴纳了人民币67714055元的资本金。

以上相关数据摘自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集联评报字[2022]第3098号》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相关证件内容详情,请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亲至拍卖辅助机构查阅,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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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某公司持有的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额度为8.45%的股权”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中交冷链发展有限公司,竞买号:M8681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8075000元(捌佰零柒万伍仟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3-4-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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