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1080240元 | 保证金:100,000 元 | |
评估价:1,543,2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丹棱县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颜女士 | 联系电话:18628906048 |
丹棱县人民法院
对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北环路枫落安置街1-5层商业及住宅的拍卖公告
丹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27日10时至2023年3月28日10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丹棱县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房屋所有权证 | 房屋坐落 | 所在楼层/ 总层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
丹棱房权证监字第0019908号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北环路枫落安置街 | 1/5 | 商业 | 90.09 |
2/5 | 住宅 | 139.01 | ||
3/5 | 住宅 | 139.01 | ||
4/5 | 住宅 | 139.01 | ||
5/5 | 住宅 | 139.01 |
起拍价:108.024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丹棱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丹棱县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可电话咨询:028-38100855 、18628906048(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前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丹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丹棱县支行,账号:62284040971362365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公拍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公拍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公拍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公拍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咨询电话028-38100855 18628906048颜女士
法院咨询电话: 028-37206837
联系地址:丹棱县丹棱镇齐乐大道32号(丹棱县人民法院)
拍卖信息可在“公拍网”上查询。
丹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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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一、丹棱县人民法院定于 2023年3月27日10时至2023年3月28日10时止 (延时的除外)对位于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北环路枫落安置街1-5层商业及住宅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 | 房屋坐落 | 所在楼层/ 总层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
丹棱房权证监字第0019908号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北环路枫落安置街 | 1/5 | 商业 | 90.09 |
2/5 | 住宅 | 139.01 | ||
3/5 | 住宅 | 139.01 | ||
4/5 | 住宅 | 139.01 | ||
5/5 | 住宅 | 139.01 |
起拍价:108.024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丹棱县人民法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丹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竞价前5个工作日前 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公拍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公拍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公拍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公拍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丹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丹棱县支行,账号:6228404097136236568 ),并由本院通知买受人到丹棱县人民法院(地址:丹棱县丹棱镇齐乐大道3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执行裁定书,裁定送达后由承办法官将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执行法院对不动产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除依法确认案外人因租赁权、用益物权等合法占有不动产且在拍卖公告和特别提示中予以说明之外,应当在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不动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不动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依法强制执行。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
十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028-38100855 18628906048 颜女士)
法院咨询电话:028-37206837
丹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 二十二日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北环路枫落安置街1-5层商业及住宅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3)川1424执恢24号 |
房屋产权证 | 丹棱房权证监证字第0019908号 | |
土地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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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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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鉴定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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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业、住宅 |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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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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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腾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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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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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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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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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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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丹棱县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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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646.13㎡ |
公摊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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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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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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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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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总楼层 | 5层 | |
周边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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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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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154.32万元 |
费用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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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测绘费: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营业税: | ||
个人所得税: | ||
其他费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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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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