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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坐落于武昌区积玉桥街友谊大道特1号沙湖·友谊国际5栋2单元20-21层3号房产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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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544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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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电话 027-88416837/027-88416837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5447831 保证金:550,000 元
评估价:5,447,831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熊法官 联系电话:027-88416837/027-88416837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

标的物名称

坐落于武昌区积玉桥街友谊大道特1号沙湖·友谊国际5栋2单元20-21层3号房产一处

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47435号]

标的物所有权人

被执行人胡传浩

标的物现状

权利来源

(2022)鄂7101执恢12之一执行裁定书

有无抵押权

有抵押,本院查封

房屋建筑面积

222平米

评估价格

三家网络询价平台平均询价值为5447831元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房屋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情况

精装

成交确认后能提供的文书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权利限制情况

1、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等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

3、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3424日10时至20244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拍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

1、拍卖标的坐落于武昌区积玉桥街友谊大道特1号沙湖·友谊国际5栋2单元20-21层3号房产一处[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不包含一切室内可移动物品,该房屋目前由胡传浩本人及其家属居住,成交后由本院负责腾退房屋后交付给买受人]

    2、评估价:三家网络询价平台平均询价值为5447831元,起拍价为5447831元,保证金550000元,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元每次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321日起至20234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标的在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本拍卖标的目前没有优先购买权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46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公拍网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标的物现状为精装房,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八、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3条规定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办理两证及过户等相关政策,办理两证及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

    法院再次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请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案件执行过程中,因异议、复议、异议之诉、再审等法律事由可能的导致交付时间过长,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46日前与法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202346为止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租赁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5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徐东支行一案一账号:990200176886944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7-88416894)、027-88416837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恩施街11号

技术咨询电话:027-88416850(张)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27-88416849(胡)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二〇二二十

 

 

 

 

 

 

竞拍须知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3424日10时至20234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

(1)拍卖标的权利状况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

(3)租赁使用情况:无人使用居住

四、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拍卖标的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46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未知的权利人202346为止即视为已通知。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5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徐东支行一案一账号:9902001768869446 ),并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恩施街1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一律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标的在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27-88416894)、027-88416837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恩施街11号

技术咨询电话:027-88416850(张)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27-88416849(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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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3424日10时至20234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

(1)拍卖标的权利状况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

(3)租赁使用情况:无人使用居住

四、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拍卖标的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46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未知的权利人202346为止即视为已通知。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5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徐东支行一案一账号:9902001768869446 ),并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恩施街1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一律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标的在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27-88416894)、027-88416837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恩施街11号

技术咨询电话:027-8841685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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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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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武昌区积玉桥街友谊大道特1号沙湖·友谊国际5栋2单元20-21层3号房产一处

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47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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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胡传浩

标的物现状

权利来源

(2022)鄂7101执恢12之一执行裁定书

有无抵押权

有抵押,本院查封

房屋建筑面积

222平米

评估价格

三家网络询价平台平均询价值为5447831元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房屋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情况

精装

成交确认后能提供的文书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权利限制情况

1、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等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

3、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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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3424日10时至20244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拍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

1、拍卖标的坐落于武昌区积玉桥街友谊大道特1号沙湖·友谊国际5栋2单元20-21层3号房产一处[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不包含一切室内可移动物品,该房屋目前由胡传浩本人及其家属居住,成交后由本院负责腾退房屋后交付给买受人]

    2、评估价:三家网络询价平台平均询价值为5447831元,起拍价为5447831元,保证金550000元,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元每次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321日起至20234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标的在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本拍卖标的目前没有优先购买权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46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公拍网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标的物现状为精装房,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八、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3条规定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办理两证及过户等相关政策,办理两证及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

    法院再次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请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案件执行过程中,因异议、复议、异议之诉、再审等法律事由可能的导致交付时间过长,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46日前与法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202346为止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租赁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5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徐东支行一案一账号:990200176886944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7-88416894)、027-88416837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恩施街11号

技术咨询电话:027-88416850(张)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27-88416849(胡)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二〇二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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