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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集街170号新集花园1-102房产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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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503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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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63505555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503624.4 保证金:50,000 元
评估价:697,058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 联系电话:1863505555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7日10时至2023年6月8日10(延时的除外)在本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集街170号新集花园1-102房产一套(建筑面积:117.39平方米)。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及所属法院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503624.4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以及其整倍数)。该房产不具备看样条件。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报名参拍则视为具备拍卖标的物所在地购房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报名参拍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房屋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竞拍10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道北支行,账号:6228 4016 5703 4300 66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

                                18635055550 薛先生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2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7日10时至2023年6月8日10(延时的除外)在本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集街170号新集花园1-102房产一套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报名参拍则视为具备拍卖标的物所在地购房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报名参拍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道北支行,账号:6228 4016 5703 4300 66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根据法院通知的时间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产权变更相关事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

                                18635055550 薛先生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2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集街170号新集花园1-102房产一套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晋0702执1048号
不动产权证号00097960
房屋所有权人史**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未抵押
是否腾空否,由被执行人居住,不具备看样条件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介绍房屋建筑面积117.39平方米
所在楼层/总楼层1层/6层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房屋户型3室2厅1卫
房屋朝向南北
用途住宅
登记时间2010-05-10
房屋性质商品房
周边配套情况学校:泰山庙小学、寿安里小学教育集团一校、榆次大乘寺佛学院、榆次花园路小学、榆次区第六中学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山西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幼儿园:榆次蓝禾幼儿园、榆次蓝天幼儿园、晋中市第一幼儿园、嘉和幼儿园、榆次区永亮幼儿园
药店:天诚药房、春天大药房、长城药店、润鼻堂
公园:顺城公园、晋中市烟花爆竹燃放公园
超市:日月福超市、源远昌便利店、疯乐便利店、好得超市、关添福超市
健身:百胜健身、东森馨河健身、贝斯维尔国际健身游泳会所、国标泳池游泳健身会所、黑猴子健身工坊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晋中天玺医院、晋华社区卫生服务站、晋中博仕泌尿医院
商场:东湖井商城、君豪国际商城、榆次天元购物中心、新天地时尚购物中心、百货大楼
交通:榆次老城31支路、38路、206路
标的估值标的起拍价503624.4元
其他费用情况房屋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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