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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已于2023-6-25 15:59:42更新。点击查看:存档版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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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唐山市路北区张各庄裕东楼106楼裕华道4-27号房地产及11号储藏室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233416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315-206176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2334160 保证金:230,000 元
评估价:2,917,7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315-206176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72610时至2022727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网址:http://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唐山市路北区张各庄裕东楼106楼裕华道4-27号房地产及11号储藏室;房地产建筑面积292.84平方米;储藏室筑面积43.2平方米。

起拍价2334160元,保证金23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注意:

一、本次拍卖,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关费用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向拍卖辅助机构支付。

二、发布拍卖公告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应当以发布公告时起价为基数,按照相应比例支付拍卖辅助服务费,费用承担负责人有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有被执行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院组织的一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均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约束,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时必须具备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相应法律后果)。如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限购、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3718-719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15  下午:14:30-16:45(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315-2061760张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的担负按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欠缴情况。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722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并通过实名认证(公拍网),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83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3)冀020347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发区支行,账号:132061800018150120886-00095135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原路返还。

重要提示:本次拍卖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15-2061760张法官

瀛海拍辅咨询电话:18131579944

监督电话:0315-2067909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72610时至202372710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8317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2023)冀020347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发区支行,账号:132061800018150120886-000951357并在202381317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长虹道2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七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因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的担负按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欠缴情况。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本院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关于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

(一)互联网竞价操作及免责提示

1、互联网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2)互联网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2、互联网竞价免责提示

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和京东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互联网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互联网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的;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2)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315-2061760张法官

瀛海辅拍咨询电话:18131579944

举报监督电话:18532588082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调查表

拍品名称

唐山市路北区张各庄裕东楼106楼裕华道4-27号房地产及11号储藏室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商业、国有出让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房产292.84平方米;储藏室 43.2平方米

租赁及居住情况

有租赁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无抵押权限制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唐山市路北区张各庄裕东楼106楼裕华道4-27号房地产及11号储藏室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买受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3.权证编号:不动产权证书号:305062556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315-2061760,张法官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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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7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唐山市路北区张各庄裕东楼106楼裕华道4-27号房地产及11号储藏室”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刘花荣,竞买号:M3091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334160元(贰佰叁拾叁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3-7-2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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