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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嘉博路爱华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天阳光花园)2-1201房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变卖价:5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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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018641811/021-65399288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变卖起始价:515200 变卖预缴款:515,200 元 保证金: 52000元
评估价:92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天城拍卖行(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18641811/021-6539928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818日10时至202310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嘉博路爱华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天阳光花园)2-1201房,建筑面积:90.74平方米;权证号:琼(2021)琼海市不动产权第0009741号;权证登记日期:2021-8-6;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73-4-30止。

评估价:920,000元;

变卖价:515,200元;保证金:52,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日期:2023818日10时至202310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515,200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交纳的515,200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纳的515,200元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最低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买时,竞买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2、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海南省文昌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当地市民服务热线“12345”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3、变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主账户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037300579462;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买受人付清卖余款后须向法院提交支付凭证。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卖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而造成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对上述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814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3814通过辅助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卖事项经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虞先生、18018641811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八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818日10时至202310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交付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嘉博路爱华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天阳光花园)2-1201房,建筑面积:90.74平方米;权证号:琼(2021)琼海市不动产权第0009741号;权证登记日期:2021-8-6;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73-4-30止。

四、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海南省文昌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当地市民服务热线“12345”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变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变卖标的目前空置。

2、该拍品中的室内物品不属于本次变卖范围。该拍品未能入室勘察,故若房屋内部结构发生了改变,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屋结构的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标的物仅以现状变卖。

3、该拍品可能存在的已知的和未知的原应交、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基金、水、电、煤、通讯、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2023年3月1日查得,该拍品物业管理费自2020年1月1日起未付,截止至2023年3月1日查有欠费共计:2,567.24元(物业管理费为98.74元/月)。2023年3月1日查得,水费、电费无欠费。其他欠费情况不详(欠费信息仅供参考)。

4、该拍品户籍登记信息不详(仅供参考),相关户口的迁出迁入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交纳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余款缴至法院指定账户(主账户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037300579462;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所交纳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814日前通过变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十一、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按照规定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有效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虞先生、18018641811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8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情况调查表(2021)沪0117执6293号

拍品名称

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嘉博路爱华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天阳光花园)2-1201房的房地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陈**

拍品现状

占用情况

空置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抵押权人

司法限制

1、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查封,日期:2021-8-26至2024-8-25

欠费情况

1、物业管理费欠费情况:截止至2023年3月1日查有欠费共计:2,567.24元物业管理费为98.74元/月

2、水费、电费:截止至2023年3月1日,无欠费;其他欠费情况不详。

以上欠费情况仅供参考。

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嘉博路爱华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天阳光花园)2-1201房,建筑面积:90.74平方米;权证号:琼(2021)琼海市不动产权第0009741号;权证登记日期:2021-8-6;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使用年限:至2073-4-30止。

3、四至情况:

四至为:东近兴海中路,南近爱华东路,西近双拥街,北近富海路。

4、建筑物及环境状况:

卖标的坐落于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嘉博路爱华路交叉口西北侧,处于“新天阳光花园”小区内。所属建筑物总高12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该建筑结构基本完好,维护保养及完损状况一般,成新度一般,所在区域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对象周边教育机构有:琼海市实验小学、琼海市嘉积中学、嘉积中学分校、嘉积第二中学等;银行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南农村信用社等;周边商业设施有:环球春天广场、百佳汇商厦等;医疗机构有:琼海嘉康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琼海市中医院等。对象周边公交线路有琼海1路、琼海2路、琼海5路、琼海7路、琼海18路等。

5、户籍情况: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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