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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机动车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变卖价:19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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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752292977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300
变卖起始价:19562.4 变卖预缴款:19,562.40 元 保证金: 2000元
评估价:24,453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09714119753 联系电话:17752292977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87日18时至202310718时止(延时除外)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标的物为青ADE828丰田牌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码:LVGBE42K17G051490、发动机型号: C167494、燃料种类为汽油,行驶里程为363852Km,生产日期:2007-02(具体以登记为准),有过户记录,车身颜色:黑色。排放标准请依据车辆识别代码自行查询。

起拍价:19562.4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3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381日起至20239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及车辆瑕疵: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看样地址见提醒事项第(4)条,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该车辆部分漆面开裂脱落,前保险杠有破损,车身有刮擦,内饰磨损严重,车辆无法启动,部分零件缺失。具体车况买受人以实物现状为准。

3)该车行驶里程为363852Km(具体公里数以该车仪表盘显示为准),数据真实性法院及拍辅机构不做保证。

4该车停放于地上公共停车场,截止202358日,已产生大额停车费,约1万余(14/),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停车费。

5)有多项违章记录(具体以交管部门查询反馈为主),车辆逾期未年检(20237月将强制报废),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由买受人承,年检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过户买受人自行咨询,法院或拍辅机构不做保证。

6)标的物权属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该车辆为刑事涉案车辆,车况较差。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停车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9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101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开户账号:622840194701222956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0971-4119753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718时至202310718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车辆外观、车辆内饰、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车辆外观等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395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9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重要提示)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107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详细请咨询拍辅机构。

1、银行付款方式:

(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开户账号:6228401947012229561 )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要提示)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辅机构及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车辆停车费需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扣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09714119753 闫女士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该标的物为青ADE828丰田牌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码:LVGBE42K17G051490,发动机型号: C167494、燃料种类为汽油,行驶里程为363852km,生产日期:2007-02(具体以登记为准),有过户记录,车身颜色:黑色。排放标准请依据车辆识别代码自行查询。

特别提示:该车辆停放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已产生大额停车费(约1万余元),车况较差,部分零件缺失,无法正常启动,逾期未年检即将强制报废(2023年7月),存在违章记录,违章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能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查询、负责,和拍辅机构对此不作保证。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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