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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郑州市惠济区玉虹街11号(绿地璀璨天城)3号楼2单元9层903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80545号)房产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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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电话 0371-6989805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4000
起拍价:890000 保证金:80,000 元
市场价:89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闫法官 联系电话:0371-6989805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121810时至2023121910止(延时的除外)在新密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ct,户名: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郑州市惠济区玉虹街11(绿地璀璨天城)3号楼2单元9903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80545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总楼层34层,该房产位于9层,有电梯,建筑面积78.32平方米,211卫,朝南,毛坯。该房产拍卖为双方议价拍卖。

     起拍价890000,保证金:80000,增价幅度:40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限购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密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密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121517(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20231214上午10点至11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拍卖物上如有人合法使用居住或者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方式:由原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的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费用,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次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1215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网拍时间告知的相关说明已通知当事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122615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新密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新密支行,账号:777001000025723)。缴纳尾款后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0371-69898058如需办理贷款手续,请务必于指定的尾款交纳期限之前交纳,如无法如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除应缴保证金外,本院严禁全体工作人员向买受人推荐中介公司或个人收取手续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胜宝拍卖有限公司可为拍品提供:拍前咨询、法拍知识讲解、风险评估、隐形税费预算、贷款金融支持、过户等相关咨询。本拍品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河南胜宝拍卖有限公司0371-61316233    15617960101.带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行为请如实举报。特别提示:带看人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监督电话:0371-69898115

咨询电话:0371-69898058法官)

看房时间:20231214日上午10-11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ct,户名: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类型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差价等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密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密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规定的期间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以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为准)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新密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账号:777001000025723),并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新密市人民法院(地址:新密市西大街526)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本院拍卖的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989811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双方议价

拍品名称

郑州市惠济区玉虹街11号(绿地璀璨天城)3号楼2单元9903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80545号)房产一处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设计用途/土地性质

成套住宅(出让)

房屋来源

商品房售给个人

租赁情况

无租赁

 

配套情况

以实际看样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郑州市惠济区玉虹街11号(绿地璀璨天城)3号楼2单元9903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80545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总楼层34层,该房产位于9层,有电梯,建筑面积78.32平方米,211卫,朝南,毛坯。该房产拍卖为双方议价拍卖。

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2、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承担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费用。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4、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5、该地区是否有相关限购政策,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6、本院拍卖的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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