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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山水街办事处恒大绿洲住宅小区一期9-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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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37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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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电话 13704791406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3068
起拍价:306824 保证金:61,364.80 元
评估价:383,53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马 联系电话:13704791406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第一次拍卖公告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乌兰浩特市山水街办事处恒大绿洲住宅小区一期9-3-2210[9-50-3-18-]房屋的公告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2510时至20242610时止(延时除外)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乌兰浩特市山水街办事处恒大绿洲住宅小区一期9-3-2210[9-50-3-18]号房屋,面积:98.63平方米,产权证号:41010151524307号,规划用途为住宅,室内装修以实地看样为准,位置以实地看样为准系统提供仅供参考。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83530.00元;起拍价:306824.00元;保证金:61364.80元;增价幅度:3068.00元。

该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特别说明:交付时已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兴安盟新岸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并组织有意者统一进行现场看样。(标的物所在城市如出现疫情,随时暂停看样,遵循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兴安盟新岸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3704791406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如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必须由标的物所有人承担的则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向标的物所有人或被执行人另行主张权利,上述税费不在拍卖、变卖款中扣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于户口过户问题请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户籍部门,拍卖人不作户口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于户口过户问题请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户籍部门,拍卖人不作户口过户的任何承诺。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拍卖前202412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已经通知双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到通知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42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兴安支行营业室,账号: 6228403057631237066,并注明案号(2023)内2201执2553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公开网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

2、特殊说明: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因法定原因撤销拍卖的,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损失,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此条款。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兴安盟新岸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3704791406

举报监督电话:0482-8288517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二十八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2510时至20242610时止(延时除外)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物乌兰浩特市山水街办事处恒大绿洲住宅小区一期9-3-2210[9-50-3-18]室房屋,面积:98.63平方米,产权证号:41010151524307号,规划用途为住宅,室内装修以实地看样为准,位置以实地看样为准系统提供仅供参考。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在2024129日前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12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拍卖价全款金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61364.8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2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4216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兴安支行营业室,账号: 6228403057631237066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陆竞拍公拍网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

2、特殊说明: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因法定原因撤销拍卖的,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损失,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此条款。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如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必须由标的物所有人承担的则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向标的物所有人或被执行人另行主张权利,上述税费不在拍卖、变卖款中扣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于户口过户问题请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户籍部门,拍卖人不作户口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一、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兴安盟新岸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3704791406

监督电话:0482-8288517

法拍贷业务咨询电话:杨爱玲  15705018666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十二二十八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乌兰浩特市山水街办事处恒大绿洲住宅小区一期9-3-2210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2201执2553号
产权证41010151524307
土地产权证
标的所有人付某
评估鉴定基准日2023年12月15日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
土地性质不详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不详
过户情况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价格评估报告》;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98.63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不详
土地总面积不详
房产年龄不详
装修情况以实地看样为准
房屋户型不详
房屋楼层房屋总层数33层,所在22层
房屋朝向不详
周边配套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383530.00元
费用总价
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印花税:
交易费: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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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6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山水街办事处恒大绿洲住宅小区一期9-3-2210”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王立志,竞买号:H5490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71252元(叁拾柒万壹仟贰佰伍拾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4-2-6 1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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