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147440元 | 保证金:20,000 元 | |
评估价:184,3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桓台县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山东司辅 | 联系电话:15269358077/0533-2346139 |
桓台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牌照为鲁B96B0Y雷克萨斯牌小型轿车一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2/5 | 资产处置单位: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1日10时至2024年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桓台县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桓台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牌照为鲁B96B0Y雷克萨斯牌小型轿车一辆,详见车辆情况调查表和评估报告。
起拍价:14744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为车辆本身,不包含车辆原牌照号码。
2、关于车辆可能存在的违章、脱审脱险等情况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在交付车辆后涉及拖车、车辆维修、补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看样时应自行核对车辆里程数、排气量、电瓶性能、钥匙、外观等车辆状况及公告中载明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关于该车辆国标排放标准、限牌规定等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及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时间。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通知送达。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2024年2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2月18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3月3日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承办人。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桓台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
收款账号:311251004377002844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234613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咨询电话:0533-2346139(巩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269358077(山东司辅)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桓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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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桓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1日10时至2024年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桓台县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桓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2024年2月18日16:00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2024年2月18日之后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2月18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万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3-2346138
法官咨询电话:0533-2346139(巩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269358077(山东司辅)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桓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二手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名称 | 牌照为鲁B96B0Y雷克萨斯牌小型轿车一辆 | |||
处置依据 | 司法裁定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3鲁0321执恢606号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
标的物所有人 | 王晨 | |||
标的物现状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钥匙 | 有钥匙 | |||
所在地 | 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扣押 | ||
抵押 | 详询执行法官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 |||
标的物情况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车辆出厂日期:2020.2 |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2020.5.11 | 年审有效终止日期: | ||
行车里程 | 车辆电池亏损无法启动 |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 ||
品牌车型 | 雷克萨斯 | VIN码: |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JTHY6JBH | 燃料种类:: | ||
车架号 | JTHY6JBH8L2055412 | 发动机号码:M20AN158652 | ||
车身颜色 | 白色 | 变速箱类型: | ||
排量 | 2.0 | 排放标准: | ||
违章记录 | 请竞买人自行查询,车辆可能存在的违章、脱审脱险等情况由买受人承担 | |||
配备情况 | 以实地看样为准(车辆电池亏损无法启动) | |||
瑕疵情况 | 以实地看样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物评估价 | 184300元(评估结果)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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