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4000 |
起拍价:405084.4元 | 保证金:80,000 元 | |
评估价:578,692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莱州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蔡 | 联系电话:18554075392 |
莱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8日10时至2024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莱州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北新区望海大道南侧弗拉明戈·屿海(现为锦绣东山小区)梅丽达苑F单元16层1605室房地产一处(详见评估报告)。
坐落于万城镇城北新区望海大道南侧弗拉明戈·屿海梅丽达苑(幢)F(单元)16(层)1605(号房),主体结构为框剪结构,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54.92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40.96 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3.96 平方米。
瑕疵说明:截止2023年9月,1605号房地产公摊费欠费220.24元,截止2023年10月,1605号房地产物业费欠费5805.28元。以后的欠费请竞买人自行通过合法方式查询或咨询。以上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欠费竞买人自行通过合法方式查询或咨询。因房内放置有家具等物品,拍卖成交后需腾迁,可能交付周期较长。
特别说明:根据海南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各市县有关限购政策,海南户籍居民需以家庭为单位提交不满两套房证明;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竞买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竞拍,如不符合购房条件者擅自参加竞拍后果自负。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书,该财产从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归竞买人所有,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港澳台籍人士及外籍人士须符合海南省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起拍价:405084.4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通过合法方式自行了解,避免造成侵权,如构成侵权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亲自实地看样(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造成侵权,如构成侵权责任自负),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拍卖标的全部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拍卖标的状况和接受拍卖标的。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办理权属转让、变更手续的,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权属转让、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鲁地税发【2017】42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收到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先行办理权属转让、变更及税费缴纳手续后,持纳税凭证到本院办理本次拍卖、变卖过程中被执行人(拍卖标的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的退款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办的,本院不再保留应退款,买受人可另行追偿。
因买受人不先行缴纳税费和垫付费用造成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标的为预售状态、预告登记状态或虽已购买但尚未办理预告登记的房产时(或因涉案标的原权利人原因造成当前无法办理首次交易产权证的),因办证时间无法确定,我院无法在本次执行中保留税费,需要买受人垫付由原权利人负担的所有税费,待买受人将首次交易产权证办理完成并办理权属变更后,买受人持垫付费用的单据以及相关证据通过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自行追索。买受人竞买成功的,视为知晓此项内容并承担拒不垫付上述费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九、拍卖标的所涉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处理后是否向义务人追索由买受人自行决定,本院不在拍卖款中预留。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相关欠费及验收手续不全等可能暂无法办理房产证情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十、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一、办理转让、变更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本院不作调整。本院对拍卖标的转让、变更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变更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六、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公拍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6月26日11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不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即视为悔拍(户名:莱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石坊支行,账号:1606047229024509610),并于2024年7月3日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州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拍流程问题及信息可咨询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855407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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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8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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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莱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8日10时至2024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莱州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北新区望海大道南侧弗拉明戈·屿海(现为锦绣东山小区)梅丽达苑F单元16层1605室房地产一处(详见评估报告)。
坐落于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城北新区望海大道南侧弗拉明戈·屿海梅丽达苑(幢)F(单元)16(层)1605(号房),主体结构为框剪结构,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54.9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40.96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3.96 平方米。
瑕疵说明:截止2023年9月,1605号房地产公摊费欠费220.24元,截止2023年10月,1605号房地产物业费欠费5805.28元。以后的欠费请竞买人自行通过合法方式查询或咨询。以上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欠费竞买人自行通过合法方式查询或咨询。因房内放置有家具等物品,拍卖成交后需腾迁,可能交付周期较长。
特别说明:根据海南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各市县有关限购政策,海南户籍居民需以家庭为单位提交不满两套房证明;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竞买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竞拍,如不符合购房条件者擅自参加竞拍后果自负。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书,该财产从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归竞买人所有,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港澳台籍人士及外籍人士须符合海南省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办理权属转让、变更手续的,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权属转让、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鲁地税发【2017】42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收到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先行办理权属转让、变更及税费缴纳手续后,持纳税凭证到本院办理本次拍卖、变卖过程中被执行人(拍卖标的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的退款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办的,本院不再保留应退款,买受人可另行追偿。。
因买受人不先行缴纳税费和垫付费用造成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标的为预售状态、预告登记状态或虽已购买但尚未办理预告登记的房产时(或因涉案标的原权利人原因造成当前无法办理首次交易产权证的),因办证时间无法确定,我院无法在本次执行中保留税费,需要买受人垫付由原权利人负担的所有税费,待买受人将首次交易产权证办理完成并办理权属变更后,买受人持垫付费用的单据以及相关证据通过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自行追索。买受人竞买成功的,视为知晓此项内容并承担拒不垫付上述费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十三、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办理转让、变更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
十四、买受人收到我院的成交裁定书之日可联系执行法官交接拍卖标的。我院对拍卖标的转让、变更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变更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卖标的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6月26日11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不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者即视为悔拍(户名:莱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石坊支行,账号:1606047229024509610) 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鲁0683执恢636号拍卖款],并于2024年7月3日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州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二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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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莱州市北苑路2366号
莱州市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8日
标的物名称 | 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北新区望海大道南侧弗拉明戈·屿海(现为锦绣东山小区)梅丽达苑F 单元16 层1605室房地产一处 | |
标的所有人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4)鲁0683执恢636号 |
房屋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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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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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鉴定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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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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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房屋用途 | 详见评估报告 |
土地性质 | 详见评估报告 | |
土地用途 | 详见评估报告 | |
是否已腾空 | 详见评估报告 | |
租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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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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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 详见评估报告 | |
钥 匙 | 详见评估报告 | |
提供的文件 | 查封 | √ |
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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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估值 | 建筑总面积 | 详见评估报告 |
公摊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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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总面积 | 详见评估报告 | |
房产年龄 | 详见评估报告 | |
装修情况 | 详见评估报告 | |
房屋户型 | 详见评估报告 | |
房屋楼层 | 详见评估报告 | |
房屋朝向 | 详见评估报告 | |
周边配套 | 详见评估报告 | |
其他介绍 | 详见评估报告 | |
| 标的评估总价 | 578692元 |
费用总价 | 不详 | |
税费情况 | 不详 | |
其他费用情况 | 不详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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