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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长垣市南蒲区学府御庭11幢1单元12116室、12117室房产及室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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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544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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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739110958/0373-8856099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3000
起拍价:544178.6 保证金:108,000 元
评估价:777,398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长垣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孙 联系电话:17739110958/0373-885609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长垣市人民法院将于于2024102710时至20241028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http://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长垣市南蒲区学府御庭11幢1单元12116室、12117室房产及室内物品。起拍价:544178.6元,保证金:108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区是否有相关限购政策,能够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因不符合条件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垣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与202410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924日起至20241023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373-885609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仅供参考。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标的物及出入通行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本次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部门自行咨询。

八、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押、解封等相关法律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由原产权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发票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税、费。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次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成交确认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配套费、物业费、水费、电费、车位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有异议的,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373-8856099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长垣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1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垣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长垣支行,账号:77700010002262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公拍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公拍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公拍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人等须在20241017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以法院EMS邮政特快专递及其他方式(书面、电话、短信)通知各方当事人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过5日即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表。

咨询电话:0373-8856099

监督电话:0373-8855809

联系地址:长垣市人民法院

网址:http://www.gpai.net

此公告在公拍网”上发布。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4、拍卖(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四年月二十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长垣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102710时至20241028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http://www.gpai.net)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该地区是否有相关限购政策,能够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因不符合条件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公拍网注册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长垣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公拍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公拍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公拍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1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垣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长垣支行,账号:777000100022627),并在2023111417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长垣市人民法院(地址: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德邻大道交叉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3-885580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3-8856099

 

                                       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四年月二十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长垣市南蒲区学府御庭111单元12116室、12117室房产及室内物品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商品住宅

建筑面积

120.73

是否腾空

租赁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

长垣市南蒲区学府御庭111单元12116室、12117室房产及室内物品

2、拍品介绍:

    标的物位于长垣市南蒲区学府御庭111单元12116室、12117室房产,建筑总层数为26层,标的物所在层数为21层,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120.73其中12116号建筑面积58.32(与12117号房产打通使用),12117号建筑面积62.41㎡,建成年份2018年,有水、电、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抵押。本次拍卖包含室内物品(室内物品清单详见评估报告),周边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具体以房屋实际为准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3、税费负担情况:详见拍卖公告。

4、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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