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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东营市河口区滨孤路以南、富利路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5150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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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860677177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0
起拍价:51508800 保证金:5,000,000 元
评估价:91,98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法院 联系电话:18860677177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12310时至202512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本次拍卖对象为东营市河口区滨孤路以南、富利路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土地权属证号:鲁(2022)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25570号,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91980000元,起拍价:51508800元,保证金:5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备注:尚未腾空,该房产所有信息以不动产相关登记部门为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手续。该标的物是否存在限购,能否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在参与竞买前请自行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具体要求,竞买人由于不满足购置资格要求而导致的无法过户、悔拍等情况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买条件: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应当为具备购买资格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参与竞买和拍卖成交的注意事项: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公拍网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本人(含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竞买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参与报名前未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或因委托手续不全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并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后,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12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法院不承担因此造成任何的损失。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若有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3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账号:6228401347054736963) 付余款时需备注:(2024)05执恢109号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公拍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公拍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公拍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公拍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成交金额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188606771770546-6387811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12310时至202512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凡符合当地购房政策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付款信息见公告)待法院确认收到全部拍卖款后,将电话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应在公告最晚截止时间之前向本院缴纳拍卖余款,逾期不缴纳即构成悔拍,特别提醒:买受人缴纳保证金和余款时,必须以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缴纳(买受人是法人的,必须以法人账户汇款),不得委托他人代缴,如擅自委托第三人缴款,本院可以不予认定为本次拍卖的余款,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和汇款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悔拍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并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过户,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照税法、相关法律及税务机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等机关,本院不负责答复。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成交金额等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188606771770546-6387811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本次拍卖对象为东营市河口区滨孤路以南、富利路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土地权属证号:鲁(2022)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25570号,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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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东营市河口区滨孤路以南、富利路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山东高驰化工有限公司,竞买号:F2698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1508800元(伍仟壹佰伍拾万捌仟捌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5-1-2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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