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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已于2017-8-17 15:57:45更新。点击查看:存档版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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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钻床、磨床等机器设备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7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930123712/021-53063193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
起拍价:583.8 保证金:60 元
评估价:834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龚先生(辅助机构:国泰拍卖行) 联系电话:18930123712/021-53063193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81810时至201782110时在“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于上海市青浦区方夏村刘夏33号房屋内钻床、磨床等机器设备。

评估价:834元。

起拍价:583.80元;保证金:60元;增价幅度:5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日期:201781810时至2017821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9416:00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九、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81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龚先生。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81810时至821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付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存放于上海市青浦区方夏村刘夏33号房屋内的钻床一台、磨床一台、电机四台、空气压缩机一台。

四、上述标的物现存放于上海市青浦区方夏村刘夏33号内,可能存在严重缺件或损坏的情况,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拍卖成交后,须等待法院通知方能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法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的完整性和可使用性不作任何担保,对其安全和质量系数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经有资质的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后方可使用和销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有与标的相连接的电线、管件及清单内未列物资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成交总价款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自行提清货物,并承担拆卸、出库、运输等一切费用,因逾期提货而产生的仓储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如逾期三十日仍未提取完毕的,即表明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同意法院另行处分。买受人在装卸、出库、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程和规范,不得对存放地建筑物及灯饰等固定装修造成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法院对标的的质量、数量、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成交后数量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在交接标的的过程中,搬运费等均由买受人自理。逾期须向保管方支付逾期费用。装运时,如损坏地面、墙体建筑设施等,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会涉及的标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均以实地看样为准,法院不保证所有拍卖标的有否质量瑕疵,不承担所有拍品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本场拍卖会前,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所竞买的拍卖标的进行全面的了解。法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描述和所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或竞价,即表明已了解竞买标的的全部情况,接受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并愿意于买受时一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自行依法妥善处理。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79410时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781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龚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17718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存放于上海市青浦区方夏村刘夏33号房屋内,经过现场勘查,标的破损严重,按现状拍卖。所有与标的相连接的电线、管件及清单内未列物资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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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钻床、磨床等机器设备”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肖虎山,竞买号:H8182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700元(柒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7-8-2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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