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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长寿区文苑北路2号23幢5单元3-1号
提醒 已结束 撤拍

起拍价:1590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4023124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1590000 保证金:310,000 元
评估价:1,984,9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4023124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42310时至201842410 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北路2235单元3-1号(206房地证2011字第16316号)的房屋建面约141.78㎡,商业用房,出让地。起拍价:159万元,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长寿区人民法院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有租赁租赁期从20157月到20206月,租赁人有优先购买权,租赁人如有意竞买,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所涉及的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银行柜台转账或汇款方式缴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不计利息并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415前与执行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为拍卖款。本院不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

、拍卖余款请在201851日前缴纳,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或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账号:450101040010614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23-40249745

     法院咨询电话:023-40231240    李老师

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

    详细信息可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www.gpai.net上查询。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十三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42310时至201842410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北路2号23幢5单元3-1号(206房地证2011字第16316号)的房屋建面约141.78㎡,商业用房,出让地。起拍价:159万元,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10000元。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买受人应在201851日前缴纳,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1855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或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账号:4501010400106141,联行号:31365300061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请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3-4024974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40231240   李老师

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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