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700000 |
起拍价:161618400元 | 保证金:16,161,840 元 | |
评估价:161,618,4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法院网拍员 | 联系电话:0531-89256679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11日10时至2018年6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在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章丘市刁镇环镇南路以南盛唐世家项目部分房地产。
1、标的物盛唐世家项目在建工程21号-25号楼及车库为在建工程,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地上11层,地下2层,项目目前已停工,21号楼-25号楼、2号车库工程主体已完工,都未进行门窗等安装工程,其中21号楼、22号楼砌体局部完成。总建筑面积为47513.04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配套房建筑面积为11722.39平方米,地上住宅建筑面积为35790.65平方米),在建工程所分摊的土地面积为16876.84平方米;
2、项目规划未建的15-20号楼、26号楼、沿街商业房及3、4车库规划面积约50%所分摊的土地面积24149.79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证号:章国用(2011)第05003号,土地使用权人:山东正唐置业有限公司,坐落:刁镇环镇南路南,地号:0526533,地类用途:居住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81年6月12日,使用权面积:93711平方米。根据国有土地他项权利证,存在抵押权,章国用(2011)第05003号土地证内部分土地,分摊抵押面积为76736.93平方米,借款5647万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6161.84万元,保证金:1616.184万元,增价幅度:7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等于或大于起拍价有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为悔拍后的重新拍卖,为该标的物的第一次拍卖。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物在建工程面积根据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所得,分摊土地面积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建筑面积分摊所得,其中3、4号楼车库根据规划面积约50%计算。
4. 1)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对章丘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济价房字(2003) 130号),执行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收费标准按所建设项目的建设面积计收,每平方米216元。其中城市建设配套费85元(包括路桥75元、环卫5元、绿化5 元);管网建设配套费131元(包括热源58元、供水26元、排水20元、燃气20元、综合布线7 元)。经调查落实,该收费标准为章丘城区收费标准,乡镇按照40元/平方米缴纳。至价值时点,该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经落实,该费用需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缴纳,故本次评估按照基础设施配套费40 元/ 平方米进行测算。
2)、供电配套工程费:估价对象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依据《关于章丘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工程费标准的批复》(济价费字(2012)51号),需缴纳供电配套工程费,供电配套工程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8 元收取。经调查落实,供电费需根据住宅小区用电量、变压器安装位置等据实缴纳。至价值时点,该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经落实,该费用需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缴纳,故本次评估按照供电配套工程费118元/平方米进行测算。
3)、天然气安装费用:天然气安装费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燃气配套费,按建筑面积20 元/平方米收取,已缴纳此费用拿收据办理即可;(2) 燃气户内管道安装费1700元/户,安装壁挂炉1900元/户;(3) 室外管道安装费用:由现有天然气管道开口至待安装宿舍的管道,安装费用据实结算。本次评估不包含以上三项天然气安装费用。
4)、暖气开户费:经落实章丘区刁镇热力办相关人员,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按照章丘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收取暖气开户费,按建筑面积58 元/平方米收取。本次评估不包含该项费用。
以上为我公司调查落实的相关情况,本次评估过程已考虑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电配套工程费,未考虑天然气安装费用、暖气开户费。至价值时点,委托方未提供相关费用的缴纳凭证,具体费用标准按照资产处置时的政策、项目现状实际情况缴纳,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算为准。评估过程已充分调查了解估价对象区城房地产市场状况、上地市场状况,最终确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期日的客观市场价值,评估过程符合规定,评估价格客观合理。但因估价对象所欠税费不详,评估价值可能存在误差,拍卖时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该项目所欠税费情况,建议谨慎购买,自担风险。
六、其他相关条件
1.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4. 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银行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6月26日16:00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5)济中法执字第570号盛唐世家项目部分房地产拍卖余款”。
账户名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
十二、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1-89256679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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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11日10时至2018年6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章丘市刁镇环镇南路以南盛唐世家项目部分房地产。
1、标的物盛唐世家项目在建工程21号-25号楼及车库为在建工程,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地上11层,地下2层,项目目前已停工,21号楼-25号楼、2号车库工程主体已完工,都未进行门窗等安装工程,其中21号楼、22号楼砌体局部完成。总建筑面积为47513.04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配套房建筑面积为11722.39平方米,地上住宅建筑面积为35790.65平方米),在建工程所分摊的土地面积为16876.84平方米;
2、项目规划未建的15-20号楼、26号楼、沿街商业房及3、4车库规划面积约50%所分摊的土地面积24149.79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证号:章国用(2011)第05003号,土地使用权人:山东正唐置业有限公司,坐落:刁镇环镇南路南,地号:0526533,地类用途:居住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81年6月12日,使用权面积:93711平方米。根据国有土地他项权利证,存在抵押权,章国用(2011)第05003号土地证内部分土地,分摊抵押面积为76736.93平方米,借款5647万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在建工程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移交时具体测量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3.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4.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为悔拍后的重新拍卖,为该标的物的第一次拍卖。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6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6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6月26日16:00前将拍卖余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5)济中法执字第570号盛唐世家项目部分房地产拍卖余款”。
(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账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 8 )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1-89256679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标的物名称 | 章丘市刁镇环镇南路以南盛唐世家项目部分房地产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 | 章丘市刁镇环镇南路以南 |
2.相关证号 | 章国用(2011)第05003号 地字第370181201110021号 建字第370181201110031号 | |
3.联系人 | 毕女士 0531-89256679 | |
4.查封情况 | 已查封 | |
5.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号 | (2015)济中法执字第570号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标的物盛唐世家项目在建工程21号-25号楼及车库为在建工程,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地上11层,地下2层,项目目前已停工,21号楼-25号楼、2号车库工程主体已完工,都未进行门窗等安装工程,其中21号楼、22号楼砌体局部完成。总建筑面积为47513.04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配套房建筑面积为11722.39平方米,地上住宅建筑面积为35790.65平方米),在建工程所分摊的土地面积为16876.84平方米; 2、项目规划未建的15-20号楼、26号楼、沿街商业房及3、4车库规划面积约50%所分摊的土地面积24149.79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证号:章国用(2011)第05003号,土地使用权人:山东正唐置业有限公司,坐落:刁镇环镇南路南,地号:0526533,地类用途:居住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81年6月12日,使用权面积:93711平方米。根据国有土地他项权利证,存在抵押权,章国用(2011)第05003号土地证内部分土地,分摊抵押面积为76736.93平方米,借款5647万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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