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0 |
起拍价:2228600元 | 保证金:440,000 元 | |
评估价:17,409,965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400-8284666/0898-36689696 |
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拍卖)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4日10时至2020年11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甘波名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1号德胜华庭旁边(建筑面积906.74平方米)三层房地产(
该标的物属刑事涉黑案件涉案房地产,系没有土地证和没有产权证的建筑物)。
评估价:17409965元,起拍价:2228600元,保证金:44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瑕疵说明: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1号德胜华庭旁边三层房地产楼层建筑物,该楼属于小产权建筑物,因历史原因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目前都没有土地证和没有产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无任何土地相关资料,该建筑物在规划道路红线上存在违建拆除的风险。同时上述三层房地产(铺面)均存在多户租赁合同(自行了解租赁情况)。请竞买人仔细阅读附件(海南)正理(2020)房(估)字第房0004号评估报告。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1.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海南户籍居民需以家庭为单位提交不满两套房产证明,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竞买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竞拍;如不符合购房条件者擅自参加竞拍后果自负。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2. 无任何报建材料。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案号:(2019)琼01执385号
看样时间:自行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1号德胜华庭
咨询电话:0898-3668969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同伦拍拍联系电话:400-8284-666或登录访问www.tonglunpaipai.com“同伦拍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小程序“牛拍拍”自助预约。
需要预约看样的至少在本院安排的看样时间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开门。
四、特别提示
(一)上述拍品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拍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0年11月12日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 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100945489000431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2019)琼01执385号的拍卖款及买受人姓名],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拍卖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98-36689623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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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 买 须 知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公拍网”(www.gpai.ne)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的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的成交条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变卖成交条件:一人出价即可。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六、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财产处置组联系电话: 0898-36689696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4号窗口同伦拍拍司法拍辅组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被执行人甘波名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1号德胜华庭旁边(建筑面积906.74平方米)三层房地产(该栋房地产系没有土地证和没有产权证的建筑物)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9)琼01执385号之五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 | |
土地产权证 | / | |
标的所有人 | 甘波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7月30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现状用途均为商业 |
土地用途、性质 | / | |
是否已腾空 |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 |
租赁情况 | / | |
过户情况 |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 | |
经营情况 | / | |
钥 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法院查封 |
抵押 | /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拍卖款收款收据。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906.74平方米 |
公摊总面积 | / | |
土地总面积 | / | |
房产年龄 | 建成年代2011年 | |
装修情况 | 简装,买受人须实地确认(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 |
房屋户型 | 一层4套铺面均为大开间;二、三层出租整体使用,含大堂、厨房及12个包厢。 | |
房屋楼层 | 所在楼层1-3层 | |
房屋朝向 | 整体朝西,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 |
周边配套 | 土地级别为商服用地Ⅱ级,估计对象距离市级商服中心约5000米,商业繁华度一般繁华。估价对象距离美兰国际机场约15公里,距海口高铁东站约4.8公里,距海口汽车东站约1.3公里,所在区域地理位置较优。 | |
其他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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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估值 | 评估总价 | 17409965元 |
费用总价 | 以实际产生为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实际产生为准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 |
特别提醒:*[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4号窗口同伦拍拍司法拍辅组0898-36689696 400-8284-666
详情请参考相关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如仍有不明请向相关部门咨询,如有与实际不符情况请以相关部门所登记的情况为准。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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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5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1号德胜华庭旁边三层房地产(刑事涉黑案件涉案房地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吴岳利,竞买号:L9296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6418600元(陆佰肆拾壹万捌仟陆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11-5 1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