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18885150元 | 保证金:1,800,000 元 | |
评估价:20,983,5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邯郸伟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5532097674/0310-8067533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30日10时至2022年1月31日10时止在“公拍网”(www.gpai.net,户名: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164万吨水泥粉磨产能指标(型号为Φ5.6m高细辊压内选粉水泥立磨机),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18885150元;保证金18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所在企业是否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已完成淘汰拆除、是否被列入去产能范围、是否符合产能指标置换转让条件,竞买人应实地调研(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管理部门咨询)全面了解,审慎竞买。
2、竞买企业应充分考虑地方水泥产业对跨区转让和项目审批、建设时限的相关政策规定。竞买企业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如因不符合当地水泥产业规定条件或未能在当地政策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审批、建设等工作,从而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不能实际占有及交割的,竞买企业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风险与责任,本院不为此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责任;另竞买企业竞得产能指标后该指标可能存在被政府调整给其他有能力建设企业导致竞买企业不能实际占有的风险,本院不为此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责任,竞买企业应审慎竞买。上述情况竞买企业应知悉,并自行判断。
3、基于拍卖标的的特性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水泥产业政策规定,该拍卖标的在产能置换比例、时间要求,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方面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实际交割和取得拍卖标的相关权利,竞买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应对拍卖标的和相关产业政策、规划进行全面的了解、确认,一旦办理了报名登记手续即视为自愿承担竞得该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竞买人不得因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风险而向本院主张任何责任。
4、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涉及过户时可能需支付的各项税费及其他支出。拍卖标的过户过程中产生任何税费和因过户产生的其他支出均由买受人承担。
5、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的水泥粉磨产能指标数额系邯郸市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提供给本院。该产能指标转让、使用的相关政策请竞买企业自行了解,是否具备买受人资格请竞买起亚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根据邯郸市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向本院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该产能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产能,该产能拥有企业需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注册企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企业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水泥粉磨产能指标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能指标过户手续。
6、本次评估、拍卖范围仅包含水泥粉磨产能指标,不包含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原有的水泥粉磨生产设备。
对于以上拍品本院已知和未知瑕疵,各竞买意向企业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企业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邯郸伟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拍卖期间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咨询工作。咨询时间: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与邯郸伟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请按本公告说明报名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账号:5011 6701 04000 59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邯郸邯山支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邯郸市中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联系电话:0310-8067533。
咨询电话:15532097674、15533332337。
监督电话:0310-8501768。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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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30日10时至2022年1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户名: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否具备买受人资格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根据邯郸市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向本院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该产能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产能,该产能拥有企业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注册企业)。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按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上网或向开户银行查询。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过户过程中产生任何税费和其他支出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联系电话:0310-8067533。
咨询电话:15532097674、15533332337。
监督电话:0310-8501768。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邯郸市中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 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164万吨水泥粉磨产能指标(型号为Φ5.6m高细辊压内选粉水泥立磨机)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权证情况 | 1、邯郸市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提供的邯工信字[2020]151号《邯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产能整合及减量置换方案的批复》;2、法院执行裁定书。 |
拍品所有人 | 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 | 1、被法院查封。 2、该拍品只接受企业报名,并提前十五天向本院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向本院提供相关企业证明材料者,视为无效。 3、本拍品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 4、根据邯郸市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向本院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该水泥粉磨产能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产能,该水泥粉磨产能拥有企业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注册企业。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164万吨水泥粉磨产能指标(型号为Φ5.6m高细辊压内选粉水泥立磨机)。 2.限购情况:不 详。 3.税费等相关费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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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1月3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164万吨水泥粉磨产能指标”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河北琳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竞买号:C3682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49005150元(肆仟玖佰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2-1-31 11: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