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3169473.3元 | 保证金:630,000 元 | |
评估价:4,527,819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钱先生 | 联系电话:13528303238 |
不动产拍卖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17日上午10时至2023年7月18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新村华昌路5号之一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筑物。(详见标的物介绍)
起拍价:3169473.3元,保证金:6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注意:上述标的物带租拍卖,租赁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36年2月29日,共15年。其中,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租金,乙方已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025年3月1日至2036年2月29日期间,租金为15000元/月,每年3月前支付当年全部租金。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5天前与本院联系。
二、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不能过户的风险。
四、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3528303238(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作回复),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16时(双休日除外)。看样时间、地点:看样日期:2023年7月10日上午10点在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新村华昌路5号之一门口集中;没有提前短信预约的,不能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各地税务部门规定不同,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请买受人自收到成交文书后一个月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导致滞纳金的,本院不承担责任)。
十、本次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交易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和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至相关税务局、不动产登记部门、供电供水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清楚。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一、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解决。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网拍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7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新会侨兴支行,账号:622840061722675166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2022)粤0705执恢387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28303238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原买受人应依照《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补足差价。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者撤回。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13528303238
法院监督电话:0750-6398662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同庆路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4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不动产拍卖须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将2023年7月17日上午10时至2023年7月18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拍卖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新村华昌路5号之一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筑物,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不能过户的风险。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交易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和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至相关税务局、不动产登记部门、供电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清楚。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
十二、买受人收到我院的成交裁定书之日可交接标的物。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请买受人务必在拍卖前到相关部门自行查询了解清楚。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7月25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新会侨兴支行,账号:622840061722675166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22)粤0705执恢387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28303238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原买受人应依照《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补足差价。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六、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及拍卖前标的物所欠税费均由买受人解决。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解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0-639866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528303238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4日
标的调查情况表 | |||
坐落 |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新村华昌路5号之一 | ||
产权证号 | 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0077347号、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0077348号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类型/性质 | 国有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 | ||
取得方式 | *** | ||
宗地面积 | 6600平方米 | ||
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 | 评估所现场评估 | ||
欠费情况 | 物管费 | 不详 | |
水、电费 | 不详 | ||
其它费用 | 不详 | ||
重要提示 | 1、拍卖标的现状。请竞买人前往现场看样确认,该标的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封清单、定向询价结果、室内财产询价结果报告已披露,请竞买人自行查阅。 2、本次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交易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和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至相关税务局、不动产登记部门、供电供水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清楚。 3、迁移户口。法院不负责与拍卖房产有关联的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4、限购及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5、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对拍卖标的和竞买要求充分了解后再参与竞拍。 |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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