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7789 |
起拍价:778902元 | 保证金:77,890 元 | |
评估价:1,112,716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邱法官 | 联系电话:0432-62404976 |
拍 卖 公 告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17日10时至2024年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吉林市高新区阳光水岸小区20号楼2单元6层22号一套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146.41平方米。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为:1112716元,起拍价:778902元,保证金:77890元,增价幅度:7789元。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未腾空的,本院不负责腾退。限购地区,请自行确认竞买资格。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在竞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
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在上述时间段内拨打电话0432-62404976(邱法官),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非工作时间不予接待。是否可以安排看样,视实际情况而定。若无法安排看样,意向购买人可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周边走访。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说明: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根据评估报告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等一切与购买政策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文件)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的所竞买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和责任。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相关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请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提起优先竞买申请,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月2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无正当理由视为悔拍,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法院监督电话:0432-62407162(不负责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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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本次拍卖将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32,户名: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过户的,必须遵照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个人行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的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拍卖公告要求的保证金数目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竞买成交后,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公告规定的日期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分行营业部,账号:22050161703800000470)拍卖成交款全部到账后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届时以电话通知为准),买受人持交款票据、身份证件、或委托手续到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违约,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需要过户登记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
可上网查询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电话或当面(法院5楼)咨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评估报告)
权利来源: | 执行标的物 |
所有权证号: | 吉林市房权证高字第GX000018890号 |
| 1.估价对象为吉林市高新区阳光水岸住宅小区20号楼2-6-22号一套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146.41 平方米。本次估价的财产范围为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及分摊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室内装饰装修及权利人合法享有的相关权益,不包括室内相关动产(家具、家电、个人物品)、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2.用途:住宅用房。
3.建筑物实物状况:无法进入估价对象室内查勘,本次估价对估价对象室内格局、室内装饰装修等情况进行合理假设,具体假设如下:1、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内部布局状况进行了尽职调查,通过与对门住户及楼下住户了解情况及对估价对象同侧楼下住宅进行查勘调查,确定估价对象为6层跃7层住宅,6层布局为2室2厅1厨1卫,7层跃层为1室1卫,配有储藏间,其中层高2.2米以下为赠送面积,南北两侧各有1处外阳台可使用。
4.四至:东至道路,南至三亚路,西至白城街,北至海口路。
5.瑕疵:需腾迁。本次拍卖成交或者流拍后权利人接收时,在办理相关产权证照时,相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房屋物业取暖等其他拖欠费用不详,如果存在,需要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务必认真审查标的物,认真研究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可以电话咨询和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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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权利 限制情况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裁定书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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