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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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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55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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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761138777/021-5882225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600
起拍价:263800 保证金:26,000 元
评估价:263,8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刘原 联系电话:13761138777/021-5882225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8日10时至2017年8月11日10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于宝山区铁山路28号海行堆场内珲春创力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集装箱67只

 评估价:263800元

 起拍价:263800元;保证金:26000元;增价幅度:26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7年8月8日10时至8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回原支付账户;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价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拍卖成交余款应于2017年8月25日16:00时前由买受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及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应于收到法院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至拍卖标的存放地办理标的交接及提取手续。自买受人收到法院法律文书起所产生的存储、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法院联系。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的EMS快递未妥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均须在起拍日三个工作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迈逊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许先生 021-58822258 邓先生 13301875509

联系地址:上海市五莲路1717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1372254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0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8日10时至8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三、拍卖标的:存放于宝山区铁山路28号海行堆场内珲春创力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集装箱67只。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质量、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剩余价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应在2017年8月25日前由买受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六、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应于20178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迈逊拍卖有限公司与法院联系,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带好公章)应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本人来法院办理的,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列明委托代理权限,由委托代理人持买受人和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证明来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法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买受人付清拍卖款并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后应自行及时办理标的交接及提货手续,买受人未及时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拍卖标的已产生堆存费、上车费等其他欠费共计98789元。买受人收到法院法律文书前,拍卖标的所产生的欠费全部由原权利人承担。自买受人收到法院法律文书起拍卖标的存放及转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原权利人的欠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付费单据法院再退回买受人原权利人应负担的费用。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接、提取、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一、拍卖结束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拍号的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法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137225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迈逊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许先生 021-58822258

联系地址:上海市五莲路1717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0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案号:2016沪0110执3426号)

拍品名称

集装箱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珲春创力海运物流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数量、型号

20寸集装箱62个,40寸集装箱5个,

合计67个集装箱。

存放地点

宝山区铁山路28号海行堆场

备注

买受人应到现场看样,根据标的现状判断竞买

权利限制情况

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 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卖标的原堆放于宝山区安达路241号,后迁移场地至宝山区铁山路28号海行堆场,搁置时间较长。

标的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下车、运输等费用以及转移过程中安全责任、标的损毁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集装箱”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李朝伟,竞买号:B7294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56400元(伍拾伍万陆仟肆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7-8-11 10: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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