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850000元 | 保证金:80,000 元 | |
评估价:1,048,5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诚远邓生、诚远公司 | 联系电话:18922958086/0769-23062236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5号松山湖法庭停车场内粤SXH888揽胜牌小型越野客车一辆
拍卖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19日10时至2017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9/01,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5号松山湖法庭停车场内粤SXH888揽胜牌小型越野客车一辆。(详见评估明细表,自行下载)
起拍价:85000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为限购地区车辆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
参与竞买人如有未能开设淘宝账户等原因,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及付保证金前到本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淘宝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集中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在公告期内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15时30分准时到达标的物所在地集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12月14日16时前向本院松山湖人民法庭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进行资格确认及登记,资格经法院确认并登记后方可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登记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1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过户: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的交付地点为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5号松山湖法庭停车场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如车辆违章、停车费、拖车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属地方税务局、车辆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九、本院因无法通知本案被执行人赖锦胜,本公告发布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2017年12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账号:44303701040000017000001719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并将缴款凭证、联系方式、身份证通过微信(13360652383,加微信时请备注已拍标的名称)等方式通知本院工作人员。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办理成交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坤正评报SA【2017】0246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东莞市诚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769-23062236、13360652923汤生、18922958086邓生(标的物详情咨询、拍卖技术咨询、预约办理成交确认书)
诚远商务服务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大道金澳花园A座四楼
法院纪检电话:0769-8610152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网址:http://www.dgdyfy.gov.cn/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可关注诚远微信公众号:chengyuansifapaimai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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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5号松山湖法庭停车场内粤SXH888揽胜牌小型越野客车一辆
拍卖须知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12月19日10时至2017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9/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试行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次拍卖委托的的机构为东莞市诚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包括:(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推广拍卖标的物等;(三)草拟拍卖公告、须知等文书,提交法官审核签发;(四)派专人协助法院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手续等;(五)协助做好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六)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对该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69-86101055。
据反映,最近有不法分子和企业打着法院旗号向大家兜售网络司法拍卖的竞拍、缴税和过户等相关服务,甚至组织围标、串标。在此,我院声明如下:(一)除东莞市诚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通宝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骏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机构外,本院未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网络司法拍卖和任何服务,法院委托提供服务的事项仅为上述事项,其他事项不属于法院委托事项,由竞买人自行确定;(二)本院对违法行为正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三)一切拍卖事项均以我院在淘宝网上的公告内容为准,过户、缴税、贷款等事项请向相关单位咨询,大家切勿上当受骗;(四)欢迎大家向我院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的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769-86101055。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12月2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账号:44303701040000017000001719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并将缴款凭证、联系方式、身份证通过传真(传真号码0769-23062216)或微信(13360652383,加微信时请备注已拍标的名称)等方式通知本院工作人员。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会及时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办理成交手续,并于交付手续办妥后3天内自行提取全部的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后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支付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如在拍卖或变卖过程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院将禁止相关人员再次参与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开展的拍卖或变卖活动。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东莞市诚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769-23062236、13360652923汤生、18922958086邓生(标的物详情咨询、拍卖技术咨询、预约办理成交确认书)
诚远商务服务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大道金澳花园A座四楼
法院纪检电话:0769-8610152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车辆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名称 | 粤SXH888揽胜牌小型越野客车一辆 | |
标的物所有人 | 赖锦胜 | |
标的物现状 | 使用性质 | 不详 |
钥匙 | 有 | |
所在地 | 停放于东莞市松山湖法庭停车场内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情况不祥 | |
标的物情况 | 价格鉴定基准日 | 2017/10/13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2014/6/5 | |
行车里程(公里) | 84922 | |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 不详 | |
年审有效期终止日期 | 不详 | |
车辆型号 | SALGA3VF | |
发动机号(后6位) | 0306PS | |
车架号(后6位) | 159381 | |
车身颜色 | 黑色 | |
排量 | 2995ml | |
其它费用情况 | 不详 | |
重大疵瑕 | 无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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