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城市

0人报名 | 3人设置提醒 | -人围观
【一拍】存放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牛顿路200号8号楼1楼的设备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起拍价:4780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618029351/021-6307890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4780000 保证金:480,000 元
评估价:6,826,5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王晓艳 联系电话:15618029351/021-6307890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5月9日10时至2018年5月12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于上海市牛顿路200号8号楼1楼的设备

评估价:682.65万元

起拍价:478万元;保证金:4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5月9日10时至2018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整体拍卖,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清点为准,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仅为设备本体,不含与之相连的管道、电线、电缆、配电箱、辅助钢结构(如平台、扶梯)等,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整体或局部的短少、缺损、缺件、损坏等情况)。

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设备发票。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5月25日16:00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与标的存放地管理方协商提货及安全等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提货涉及到起重、包装、拆解、运输、人工、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拆卸提货过程中,买受人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涉及到的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提货过程中,买受人不得损坏或非法提取非拍卖设备、建筑物及附属物、构筑物、管线等,如造成相应损失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5月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景诚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5618029351;021-63078801;021-63078908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78号2号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6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5月9日10时至2018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  拍卖标的:存放于上海市牛顿路200号8号楼1楼的设备。

四、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整体拍卖,无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标的物外观及内在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及实际清点数量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整体或局部的短少、缺损、缺件、损坏等情况),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能否正常使用等均不作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再次利用性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仅为设备本体,与设备相连的管道电线电缆等均不属于拍卖范围。提货过程中,买受人不得损坏或非法提取非拍卖设备、建筑物及附属物(门、窗、房屋结构等)、构筑物、管线等如由此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并将追究买受人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移送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8年5月25日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六、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与标的存放地管理方协商提货及安全等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提货涉及到起重、包装、拆解、运输、人工、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进入提货现场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须服从拍卖标的存放地管理方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拍卖标的存放地管理方的出入制度和作息时间。

买受人提货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或涉及特种岗位施工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持证上岗,并向有关部门及拍卖标的存放地管理方备案。提货拆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一旦发生火灾或工伤等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提货时,须考虑到环保因素,拆除时应有专业人员监督指导,防止不恰当的操作生成有害化合物,如由此造成人员损伤、环境污染等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禁止买受人在厂区内进行拍卖标的的转让交易。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8年5月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及时办理提货手续并提清所有拍卖标的,逾期不提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景诚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5618029351;021-63078801;021-63078908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78号2号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6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物物资清单详见附件(因标的物信息过长,故以附件形式展示。清单仅供参考,以实物看样为准)。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Copyright © 2010-2023 上海公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3004468号-2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Live